CIETAC华南分会2007年度实习生计划暨选聘公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下称“华南分会”)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两大分会之一(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办公地点在深圳市,成立于1984年,在干部、行政管理、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由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系市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在仲裁业务方面受北京总会指导。华南分会的仲裁业务立足于华南地区,处理的争议仲裁案涉及全国及世界各地共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一直以高度的公正性、独立性和专业性享誉国内外。华南分会内设秘书处、行政处和咨询发展处作为其三个主要办事机构。
近年来,随着华南分会的仲裁业务稳步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梯队建设、健全人才结构,拟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开展“CIETAC华南分会2007年度实习生计划”,邀请优秀的在校研究生到华南分会进行毕业实习。通过毕业实习,华南分会将从中选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实习生,加入华南分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
(一)品行端正:正直、诚实、善良、勤勉;
(二)热爱仲裁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执行力,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能够积极思考并以最佳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25周岁以下。
二、拟选聘人员的岗位及岗位要求(除第一条的基本要求之外)
(一)仲裁助理——主要从事办案工作。
1. 严谨细致、耐心周到、注重细节,能够承受较强的文案工作压力;
2. 较高的法律专业写作、口头表达和分析能力,了解国内外商务礼仪;
3. 能够熟练运用专业法律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英语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
4. 较强的计算机文字输入能力;
5. 通过司法考试;
6. 2008年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本科为法律专业)。
(二)仲裁助理——主要从事与仲裁有关的宣传、咨询和开拓工作。
1. 强烈的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
2. 较高的沟通、策划和公关能力,了解国内外商务礼仪;
3. 能够熟练运用专业法律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英语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
4. 通过司法考试;
5. 2008年应届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毕业生;
(具有管理专业背景和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尤佳。)
(三)行政助理——主要从事与仲裁有关的行政管理及事务性工作。
1. 认真、细致、耐心、周到;
2. 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承受较强的事务性工作压力;
3. 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办事效率高、执行力强;
4. 较强的对外联络、沟通和协调能力;
5. 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及网络完成工作,解决一般性的软件和硬件问题;
6. 2008年应届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毕业生;
(具有财务或管理专业背景和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尤佳。)
二、实习生计划的基本情况
时间:一个月;
地点:华南分会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
内容:在拟应聘岗位所在的部门从事实习工作并接受相应考核;
评价:实习期满,华南分会将根据实习表现给出书面实习评价并通知选聘结果。
三、选聘后的待遇(谨供参考,以选聘后聘用合同为准)
1. 三个月试用期;
2. 深圳市正局级事业单位职员编制及相应的薪酬、社保待遇;
3. 入深圳市户籍;
4. 其他。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B座19楼
电话:0755-83501700转“招聘”
传真:0755-82468591
网址:www.sccietac.org
电子邮件:zhaopin@sccietac.org
五、报名方式
1. 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以便捷方式提交至华南分会,并注明应聘的岗位。
2. 申请者可围绕“商事仲裁”或相关主题,提供论文一篇,字数不限。论文请随同简历一并提交。
华南分会将择优确定实习生名单并通知本人。
备注:华南分会将在近期到国内若干高校开展“CIETAC华南分会2007年度实习生计划”宣讲活动,有意者请关注校内招聘资讯,届时可现场提交个人简历、论文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