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1.报到、资格审查:
2010年9月25日下午2:30——6:00,或9月26日上午8:00-9:00
报到地点: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二楼202室
2.复试:2010年9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笔试:9月26日上午 9:30——11:30 地点:法学院B320
面试:9月26日下午 14:30开始 地点:法学院C319
二、内容及所占分值
1、笔试的主要内容(占50%,时间:120分钟):
第一,论文写作(占30%)
请考生就一些有关社会关注的(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热点话题或现象写一篇约2000字的论文,要求结构合理、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表达流畅,以此考查考生的阅读知识面、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重在考察考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英语(占20%)
内容包括阅读理解和写作,重在考察考生的英文词汇量、阅读能力、理解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2、面试的主要内容(占50%)
重在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英文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三、方式
笔试+面试
四、参考书目
参考最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五、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
2、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厦门大学 2011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体检表(9月28日前提交,体检地点在厦门大学医院);
4、 两位专家的推荐信;
5、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6、英语水平等级(成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查验);
7、有关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供查验,如果没有,此项可免);
8、经考生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的《告知书》(请详见附表);
9、用A4纸打印好的申请人个人陈述一份;陈述书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爱好特长、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10、获奖证书以及申请表上列明的事项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另需准备一份复印件留存我院)。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有权取消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六、面试结果查看方式: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布为准
康老师 0592-218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