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通知(第二次)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14-04-03 | 阅读数:

根据《厦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4年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名额 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 4名

二、申请调剂对象:

1.法律硕士(非法学)

(1)原报考范围:法律硕士(非法学)

(2)凡参加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法律硕士(非法学)国家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从校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毕业院校原则上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或五所专门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三、调剂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内容:按照获接受调剂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法律硕士(非法学) 符合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4年4月7日11:00之前以下列方式送交本院研究生秘书: 传真:0592-2182729 电邮:1832450138@qq.com 寄送地址:华人策略综合讨论B133室 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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