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接受第二批2016年推荐免试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考核安排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5-09-24 | 阅读数: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原则上从厦门大学2016年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名单中选拔,申请者需满足厦门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要求。

本院将在9月24日上午11:00之前短信通知进入考核的名单,接到考核通知的申请者需于9月24日下午17:30之前回复短信确认是否参加考核。

注:法律(法学)推免招生工作已经在2015年夏令营期间完成,原则上不接受第二批推免报名。

二、报到、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08:30-11:00

2、报到地点: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三楼B320室

3、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厦门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3)两位副教授及其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6)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经考生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字的《告知书》(学院提供)。

(8)体检表,报到之前或当天早上体检(须早晨空腹,持1张1寸照片和笔到厦大医院体检,可体检后再报到),报到或第二天提交体检表(体检第二天下午才能取体检表,并交到法学院B320),体检地点在厦门大学医院(厦大医院体检科电话:0592-2182344);

(9)用A4纸打印好的申请人个人陈述一份;陈述书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爱好特长、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领域和我国法律界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其中英语等级/成绩证书、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的原件供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其余材料则恕不退回)。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有权取消申请人的拟录取资格。

4、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参加考核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资格审查时向院系办公室C204缴交,自备零钱)。

三、考核时间

2015年9月28日下午14:30开始,地点:法学院

(具体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当日复试完即可回去)。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综合素质及能力(70%)、外语(30%);

五、考核方式:口试。

六、考核范围:外语+综合素质与能力

七、联系人

康老师  电话:0592-2186991;电子邮件:kangxiaoning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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