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5年申请攻读在职法律硕士学位的考生复试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5-12-26 | 阅读数:

各位考生:

凡申请攻读厦门大学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学位且联考成绩符合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法律硕士:总分215分,英语50分,复试名单见附件),请按本通知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内容

按照规定,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求符合所报考类别的工作年限要求);

(4)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原件,需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电子照片上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填写《考生承诺书》(学院提供),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届时还须交复试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

缴费地点: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办公楼C204室(130元/人,请自备零钱)

资格审查地点: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办公楼B320室

二、复试内容和范围

复试采用口试方式进行,由考生在考试现场抽取考题,然后直接作答。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法学专业课知识。政治理论主要内容:政治理论《中国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经典文献回眸》(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10月版);专业课知识包括刑法学、民法学、中国宪法学和法理学(参照初试的内容和范围)。政治理论占复试成绩的30%,专业课知识占复试成绩的70%。

复试记分与录取:复试成绩权重占40%,初试成绩权重占60%。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4×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5年12月30 日下午14:30开始复试。

复试地点:厦大法学院办公楼(具体分组情况及地点于14:15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办公楼二楼大厅查看)。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附件:法学院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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