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厦门往事:青年干警大多以“国猛”直称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6-08-01 | 阅读数:

2016年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议选举陈国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66年出生的陈国猛成为目前全国最年轻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对于一位50岁的副部级干部而言,陈国猛的成长可谓一步一脚印,一台阶一留痕。

     上个世纪80年代,陈国猛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便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从厦门中院任书记员干起,1998年由厦门中院经济一庭庭长转任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后,自此仕途平顺。

     根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多名厦门司法系统人士后获悉,他们对陈国猛的人物素描是:谦虚、温和、诚恳与务实。

     无论早期在厦门思明区法院任院长时推行“法槌”制度,以及后来在厦门中院任院长时推动的“涉台法庭”及“减刑、假释巡回法庭”,陈国猛的务实改革措施,均能让他获得体制内支持与社会各界认可。

     对于陈国猛的领导风格与为人处事,厦门法院系统一名退休老干部对其评价是:“不属魅力型领袖,却宽厚稳重;无惊天之才,却足踏实地;用人不拘老少杂正,远近亲疏,均因材施用,扬长而避短;年少而不藏匿城府,不玩权术,实诚对人,日久而众服。其性情,如中医药剂之甘草,其功效重在调和‘君臣佐’之药力,使下属年龄、教育背景不一,性情各异之人员,凝心聚力成为一个目标一致之工作团队。”

     事实证明,这些品质对他在工作中推行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

“思明现象”

     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陈国猛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厦门中院任书记员。在此岗位上他表现出色,获得了领导与同事的认可。1998年,他从厦门中院经济一庭庭长职位上转任思明区法院副院长,由此开启了人生新的一页。

     1999年正式成为思明区的法院院长时,陈国猛年仅32周岁。思明区作为厦门的核心老城区,是厦门市最早的经济、政治、文化、金融中心,组织选任如此年轻的陈国猛担任法院院长,足见对他的信任。

     一位已退休的思明区法院老干部对澎湃新闻记者说,当时,不仅思明区法院的党组成员,甚至连思明区法院中层正职,都找不到一位比陈国猛更年轻的官员。

     “在论资排辈风气比较严重的法院系统,年轻有时并不是本钱,反倒是一种障碍。别人有可能因年龄而怀疑你的能力。”厦门市政法系统一名官员对澎湃新闻记者称。

     这也是陈国猛必须要克服的一个难题,他如何证明自己将取决于他的作为。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可这位年轻的新任院长就任后所烧的第一把火——让法院干警有些意料未及。

     陈国猛在思明区法院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问计献策”活动,他向广大干警出了一道命题作文:“你觉得咱们法院今年最需要做的小事是什么?”

     没想到收上来的答案五花八门:法院食堂应该改善、青年干警宿舍条件要改变、立案大厅应为当事人准备磁卡电话……建议林林总总,涉及方方面面,小微,却实在。

     经过梳理和评估,思明区法院最后以党组的名义,向全体法院干警郑重承诺1999年要办理完成的十件实事,还有一些被确定为中长期办理项目。对于反映较集中却未纳入承诺的项目,如青年干警的职数职级问题的解决,思明区法院均向提议人作了回复说明。

     “大处着眼,小处着力。许多问题的解决,看似微观,却在无形中凝聚了法院上下的士气和集体荣誉意识。”一名已退休的法院干部说。

     第一年,问计献策活动结束后,对于如何奖励建言者,院长办公会通过了“被采信一条建议奖励一百元”的方案。1999年,一百元并不是“小数目”,当时厦门基层法院普通法官的收入连同福利,每月平均薪水也就差不多上千元。

     未承想,奖金还没有来得及兑现,却有许多干警闻讯到政治处“串门”,坚决反对该方案。他们给出的理由是:问计献策是帮干警解决问题,法院的普通干警终于有了参与公共管理的机会,给钱,将降低干警的荣誉感,不受。

     当时的政治处领导有些不知所措,情况上报,最后改为建言者一人奖励一根价值数十元的钢笔。

     此项活动开展了好几年,差不多到第三、四年时,便有人建议将活动停下来,因为:没建议了。

     陈国猛时代的思明区法院,令人印象最深的是干警们普遍爱讨论爱思考,当时法院没有门禁管理设备,律师、当事人随时可出入。有位律师谈及对思明区法院的印象:在思明区法院,你经常看到某开放的办公室中,两三个人在讨论某个法律问题,气氛热烈,有时辩得面红耳赤的,不服的那位,突然离席,咚咚跑到书橱,抓出一本书,引经据典。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徐国栋在他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思明现象”:“在思明区法院,我看到一种独特的学术气质:这里的法官可以公开宣称自己的院校出身,并且经常将本院取得的成绩归因于其院校毕业生多的有利的队伍构成,甚至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学术研究,与院校联合培训法官等,这都是叫我感到惊异的,因为中国恐怕多数的法院并不是这样。”

     徐国栋教授所提到的联合培训法官,是思明区法院所推出的法官继续教育教育工程的一部分。当时,公职人员在职教育还不是通例,思明区法院已经推出法官继续教育的系列政策:鼓励干警提升学历,参加各种资格考试;定期邀请法学院老师到法院开坛布法(当时思明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第一家率先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建立“院院共建协议”),重奖获奖调研文章作者等。思明区法院的“法律讲坛”如此出名,以至有许多邻近政法单位的同仁经常到思明区法院蹭课,逢开课之夜,思明区法院干警食堂的厨师已经习惯性多备饭菜,不仅服务本院干警,也服务干警的师兄弟们。

     当时的思明区法院,青年干警成立了“法律人茶座”,八小时之余,煮茶论法,鹭江夜读,思想碰撞,法意盎然。

     几年下来,思明区法院干警爱读书、爱思考的风气蔚然,涌现了许多文章高手,区两办、人大、党委,经常过来猎头挖角,挖走了一些人才。有人担心会不会“失血”过多导致人才断层,可陈国猛似乎并不在意,从不设卡阻碍人才流动。

     陈国猛认为,“树挪活,人挪活”,人往高处走,走的,只要有更好的平台,应该让人走。有些时候,甚至是别的单位要陈国猛代为推荐,也从不藏私。在陈国猛看来,基层法院毕竟层级有限,无论是发展空间,还是眼界视野,都有其局限性,若能“更上一层楼”,何不顺手送一程?

     至于人才后备,陈国猛认为:培育环境好了,如革命熔炉,人才是层出不穷的。人才流动腾出编制,后面考进法院的,都是经历高淘汰率考试的好苗子,只要成材环境好,假以三五年时日,小苗自然成树,人才能代际梯队层进,对思明区法院,亦是百年大计。

     2015年,离陈国猛卸任思明区法院院长已然12年,三区合并后的思明区法院,仍然人才济济。

改革派

     尽管名字当中带“猛”,可是陈国猛本人性格却宽仁温厚。

     多位曾与陈国猛共事的法官对澎湃新闻记者回忆,从未看见到他发火训斥人的场景,没官架子,以至其在思明区法院任职期间,大部分青年干警不称“陈院长”而以“国猛”直称。

     曾经有位上级领导到思明区法院视察,见普通干警直呼院长名字,感觉不太妥当,对此婉转批评,此后大家见有外人在场时,自觉以“陈院长”称呼,无外人时,仍直呼其名。

     “可能正是这种不拘官场礼数的氛围,才让大家干起活来风风火火。”一名青年法官对澎湃新闻记者说。

     但凡接触过陈国猛的人都深知,他十分好学。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一老师对澎湃新闻记者讲述,曾深夜接到陈国猛电话,请教一法律名词的英文译法,言语甚为客气,他在厦门中院任副院长时,还经常跑到厦门大学图书馆里埋头查资料,写论文。

     除了谦卑、好学,陈国猛更是厦门司法系统思想开明的“改革派”,当他任思明区法院院长时就已显现出革新意识。

     最典型的案例是当年他在思明区法院推行“法槌”制度。

     这也是当时法官们普遍面临的窘境。在法庭上,旁听人员随意走动、交头接耳,传呼机、手机声此起彼伏,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随意发言……庭审中的这一幕幕,令法官深感头疼。为了在失控的庭审中表达权威,法官们有的大声呵斥,有的猛拍桌子,有损法庭尊严,令当事人不满。

     2001年年初,他和手下几名年轻法官形成了“共识”——使用代表权威与秩序感的“法槌”维护庭审秩序。

     同年9月,他本人在思明区法院敲响了“大陆法庭第一槌”。

     尽管这只是一个微小的细节,却在共和国的司法史上开启了先河。

     2001年12月24日,最高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规定从2002年6月1日起全国法院在庭审中统一使用法槌。

     事后陈国猛谈及改革动因时称,“法槌的本质是一种道具,就好比指挥家手中的指挥棒、足球裁判脖子上的哨子。法官用法槌的威严敲击,维护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无形中增添了责任感和权威感。”

     2011年,陈国猛被正式选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此岗位,他继续保持了改革意识。上任不久,他就召集了一批有思想的年轻法官,共同商讨和撰写厦门法院系统的“十二五”规划。

     他给这份“十二五”规划定了一个总的基调——打“台”球。

     陈国猛的理由是:厦门特区是因“台”而生,应该在涉台事务方面走在前面,先行先试。作为两岸关系的桥头堡,涉台审判至关重要。

     此前,厦门市中院曾有几次提及设立“涉台法庭”构思,但当时顾虑太多,未能正式启动。陈国猛上任后决定重启改革,他与海沧区法院的傅远平院长两人“一拍即合”,最后选定将“涉台法庭”放在厦门台商最集中的海沧区。

     为了论证此事可行性,他找到了几名有想法的法官,请他们撰写一份可行性调研报告,包括用什么模式,集中管辖哪些范围,法律、政策和理论是否可行?

     没多久,几位法官将一份名为《创新涉台审判机制 先行先试服务海西》的可行性报告递交到了陈国猛手里。这份报告从闽台文化、现实的投资环境、大陆对台政策、法规等各方面进行了论证。

     论证结束,2012年6月15日,涉台法庭在海沧区法院获批正式挂牌成立。

     这种司法实验再次得到高度认可,当年国务院台办也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设立涉台法庭予以了高度肯定,希望全国其它地方积极推广涉台法庭的做法。由此,中国很多台商集中区都先后设立不同形式的“涉台法庭”。

     经过三年多的司法实验,海沧区涉台法庭锻炼培养了一批审判专门人才,统一了审判尺度。

     根据2015年的统计显示,2013年以来,涉台法庭共审结各类涉台案件1314件,涉案标的16.23亿元,社会效果良好。

     陈国猛曾在对媒体谈此改革价值时称:“不仅有利于统一涉台审判司法尺度,而且有利于司法资源的集约使用。”

     的确如此,涉台法庭在积极协助台湾地区相关法院送达司法文书、协助调查取证,委托台湾地区有关法院送达司法文书等司法互助工作方面,获得了宝贵的经验。

     通过涉台法庭这个平台,不但实现了海峡两岸司法的比较和交流,给台商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法制环境,更为厦门投资环境“加分”。

     陈国猛任职厦门中院期间,将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作为工作重点,不但涉台案件集中管辖,还在知识产权三合一、诉调对接、执行“点对点”查控、法庭义工等机制建立上均有突破,包括设立福建首个减刑、假释巡回法庭,提高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在提及司法改革,陈国猛曾对媒体称:“我们不断努力以司法的专业化,公开化,信息化和亲民化,提升法院公信力。”

     他的改革举措也获得了认可,厦门中院在2001年和2012年分别被最高法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2014年,“涉台派出法庭”也被评为福建省法院司法品牌项目。

     2015年10月,他调任福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离开了厦门。

 

转引自:澎湃新闻

作者:韩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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