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

发布人: 胡方舟 | 发布时间: 2016-07-16 | 阅读数:

7月1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于C601会议室召开。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智勇书记主持。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暨福建省第一个党支部成立90周年的内容,以弘扬厦门大学“四种精神”,加强新时期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主题。会上,李智勇书记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宋方青院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接着,李智勇书记做了题为《温习厦门大学“四种精神”,践行“两学一做”,为推动法学院事业全面发展增动力》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厦门大学“四种精神”是厦门大学90多年来优良办学传统的历史积淀,是厦门大学特有的精神财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学院党的建设工作的龙头任务,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与法学院“十三五”规划的目标结合起来,力求学习教育实效。同时要把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在学习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法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今年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要以法学学科成立90周年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同德,为实现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林秀芹副院长也与大家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她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反复强调我们应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践行“两学一做”的具体要求和继承发扬厦大“四种精神”,也正是要求我们不忘共产主义信念之初心。厦门大学正在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法学学科工作者也当为创建世界一流学科而奋斗。今后将进一步明确了研究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建设思路,加强和提升了职工队伍凝聚力,为人民服务,继续前行,止于至善。

最后,与会同志各抒己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和大力弘扬“四种精神”,立足岗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吴荻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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