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程序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反思”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6-12-24 | 阅读数:

2016年12月24日上午9:00,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潘剑锋教授为我院师生带来了“民事再审程序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反思”专题讲座。讲座在法学院C419教室举办,吸引了我院本科生以及硕士、博士研究生积极参加。诉讼法教研室的齐树洁教授和张榕教授参与了讲座。

齐树洁教授首先介绍了潘剑锋教授的研究领域、任职状况和学术经历等,并代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向潘教授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欢迎。其间齐老师讲述了和潘教授是北大师兄弟的关系,回忆起二人北大读书的时光,顿时为本次讲座带来了温暖和轻松的气氛。

 

伴随着师生的热烈鼓掌,讲座正式开始。潘教授首先介绍讲座共分为三大部分,即研究这一命题的原因、民事再审独立性和特殊性的具体表现以及对该问题的总结和思考。讲座中,潘教授就民事再审程序的本质属性、核心特点以及我国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并特别强调程序之间衔接的重要价值,同时以再审程序为例,讲述了如何将其与一审、二审、非讼程序和证据制度等进行顺畅衔接和界分。

讲座主体部分结束后,应同学们的要求,潘教授又与大家分享了作为国家司法考试出题人,对司法考试复习的一些经验和体会。同时,潘教授提醒同学们做学术研究必须要有问题意识,只有以问题为导向,才可能完成一篇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论文。

张榕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尽管民事再审问题已经在学界讨论了数十年,但潘教授的讲座却极具新意和价值,对于学者和实务部门来说都极具启发意义,民事再审程序问题值得学界更为深入地研究。

 

最后,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宋磊华

                                                               文:王言

上一条:第一届厦门破产法研讨会“群英荟萃”

下一条:第一届厦门破产法研讨会“群英荟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