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基本工具”专题讲座顺利举办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6-12-22 | 阅读数:

20161217日晚1900,一场主题为“法律思维的基本工具”专题讲座在我院B137举行。本次主讲人为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郑成良教授。我院宋方青院长也参加并主持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宋方青院长先向在座的同学简要介绍了郑成良教授的研究领域、学术经历及个人履历等信息,并代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对郑成良教授的到来表示由衷的欢迎。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正式开始。郑成良教授强调,本次讲座主要目的是对其个人针对法律思维所做的思考与在座诸位分享。本次讲座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法律思维的概念;二是法律思维的基本工具。

首先,郑成良教授针对法律思维的概念进行了展开。他指出,有两个关键词可以对这一问题进行解答,第一个关键词是决策,决策的过程,尤其是针对行动领域的决策,需要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道德思维一起,构成了决策过程中最典型的思维方式。郑老师随后对这四种思维分别予以展开,并辅以具体事例进行说明,即不同于政治思维的以利弊为重心、经济思维的以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为重心、道德思维的以道德上的善恶评价为重心,法律思维着重强调对于具体事物的合法性判断。第二个关键词是法律的逻辑。具体而言就是指由权利、义务、责任和程序之间的逻辑联系所形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权利为本位,义务由权利中推导而来,责任的作用则通过剥夺权利以确保义务的履行,而程序的意义则在于为上述三者乃至整个逻辑体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其次,郑成良教授对法律思维的基本工具进行了阐述。这一内容根据上述法律的逻辑也分为四个方面,即权利分析——是否有对权利的不当减损、义务分析——是否有对义务的不当免除、责任分析——是否有对责任的不当豁免、程序分析——是否有对程序的不当背离。此外,郑老师还通过生动形象的事例对这四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的展开,以确保在座的同学们能够更容易理解。

至此,讲座的主体部分告一段落,现场进入了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踊跃地向郑成良教授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涉及如“近期文学性裁判文书”、“政府制度缺失”、“法律逻辑与法律经验的区别”、“法律思维与制度建设的关系”等主题,郑成良教授耐心听取同学们的提问,并结合自身经历和研究心得一一解答,讲座现场充满思想碰撞的激扬火花。

最后,宋方青院长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点评,并勉励在座的同学们要结合本次讲座,多思考,多阅读,从而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的优良学风发扬光大。在郑成良教授的精彩讲解和宋院长的真切关怀下,本次讲座圆满结束。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对于法律思维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也对接下来的学习生涯有了更深层次的追求和动力。

 

 

文/余征

图/李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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