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参访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04-10 | 阅读数:

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下午,厦门大学法学社分别联合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一班团支部、三班团支部,组织部分同学前往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思维拓展训练营活动。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以“法律职业生涯规划”为主题的座谈会顺利进行。

 

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两位公诉科检察官李美霖、游雅静热情地接待了来访的2016级本科生一班团支部同学。在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同学们一一发言,提出自己的疑惑。两位检察官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尽可能地为同学们全方位地展示了检察院工作的魅力。

对检察官的日常工作感到好奇的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一班的李志霖同学率先提问。李美霖检察官表示,就公诉科的日常工作而言,多数时候是实际的办案工作。尽管可能有时候看起来十分平凡,但事实上,作为一名检察官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在为公平正义而努力。检察官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事实上就体现这些日常工作之中。而游雅静检察官则是结合自己工作一年多来的经历,与大家共同分享感受。她表示,在未工作之前,她对检察官的工作是感到陌生而迷茫的。在进入人民检察院工作后,却能强烈感受到实际所遇到的案件,明显是比司法考试中出现的一些非常离奇的案件还要复杂。这也正说明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针对法学院2016级本科生一班的洪松同学提出的问题:“作为一名检察官,工作的成就感与荣誉感会体现在哪里呢?”游雅静检察官认为,与荣誉感相对的更多的是责任感。检察官的工作并不是能轻轻松松地增加个人荣誉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当检察官进行了一次强有力的指控,实现了公平正义的时候;又或者是在庭审以外,与未成年当事人以及家长进行座谈,使得一个家庭重建改革的时候;是一次次为当事人取得公平合理的裁判结果,真正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的时候,才会由衷地感到一种特殊的荣誉感。

 

在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戴静检察官热情地接待了来访的2016级本科生三班团支部同学,并代表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同学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同学们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将学与思、理论与实践相紧密联系表示充分肯定。随后,他对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作简要概述,并将其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职能加以对比,让同学们对检察官的工作内容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

之后,同学们围绕着成为一名检察官需要具备怎样的素质等问题进行提问。戴检察官则是娓娓道来,法律博大精深,很多知识需要积累,因此丰厚的知识储备是最重要的。此外,法律道德、对法条的深入全面理解和细心周全的业务处理能力等都是检察官所应具备的素质。

另外,近日“于欢辱母杀人案”经媒体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同学们也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向在座的检察官请教。他表示,作为一名法科生,应当要理性看待本案,不能因为媒体的感性报道而丧失法律人的理性。本案的焦点问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标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来进行认定。

座谈会临近结束,法学社的同学分别向各位检察官赠送了社刊《法学阶梯(法学院90周年院庆特刊)》以示感谢。而各位检察官则是寄语有志于从事检察工作的同学能够保持对法律的热情和高远的法律情怀。欢迎同学们在学校组织实习学习课程期间,来人民检察院实习,切身感受检察官的工作。最后,检察官和同学们亲切合影,活动圆满结束。

 

两场座谈会持续时间近一个半小时,每一位与同学们座谈的检察官,都向同学们充分展现了他们作为国家公诉人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以及秉公执法的凛然正气。守正持中,肩担道义,铁面无私,热血善心,他们所展现出的丰满形象,或许已经催生了一部分法学学子立志成为人民检察官的梦想。

 

 

文/ 陈慈航、易乐也、于雪婷

图/ 易乐也、戴宏伟、郑舒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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