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远大”金融法高端论坛系列讲座之“监管影子银行”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04-20 | 阅读数: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聆听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大家的讲学,并能与之探讨切磋,对于我们思维的开拓、学习实现质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金融法知识的学习同样需要如此。而今晚的讲座同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金融法前言热点问题、“见贤思齐”的机会,真正达到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效果。

2017年4月13日晚7时,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金融法研究中心和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厦门大学‘远大’金融法高端论坛”系列讲座之“监管影子银行”在法学院B138如期举行。

在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的邀请下,我们有幸请来了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沈伟教授为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学生开设讲座。沈伟教授先后获得了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硕士学位、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投资法、公司治理、金融规制以及国际经济法。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院长宋方青教授、何丽新副院长、金融法中心毛海栋老师、法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博士生悉数出席。宋方青院长作为此次讲座的开场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沈伟教授的学习经历、主要研究方向以及令人惊叹的丰厚的研究成果,并对沈伟教授的到来表达了最诚挚的感谢与欢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

 

沈老师以自己的两本专著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主题: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并认为这个主题具有持续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在此次讲座中,沈老师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研究影子银行监管的原因、影子银行的基本知识、中国主要影子银行的类型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沈教授提出目前学界对08年金融危机的成因并未达成一致观点,包括银行系统内的稳健性问题与银行系统外的流动性问题两种观点。通过中外若干银行的相关指标对比,沈教授向我们展示了中国银行表现良好。进而其提出中国银行表现良好的原因何在的疑问,并认为公司治理与监管制度均不能解答。

 

接着,沈教授对影子银行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并指出其定义并非为了定义而定义,而是具有监管意义。对影子银行进行定义主要是为了解决银行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对影子银行定义得范围大会导致很多业务被纳入进影子银行,进而系统性风险也会较大,此时对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具有合法必要性,反之则无监管正当性。同时,沈教授又提出了三个悖论:其一是研究影子银行不是为了规制影子银行的风险,而是降低正规银行的风险;其二是所研究的对影子银行监管的政策与正规银行相同,却没有研究影子银行自身特色的监管政策。其三是因监管套利的存在导致降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效果并不理想。监管套利的存在也是我国影子银行大量存在的原因。

其次沈教授提出了其研究影子银行的主要方法,即正规银行与影子银行的比较研究法。其从资产负债表、功能、信用风险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特别是风险部分,沈教授认为正规银行存在系统性风险,而影子银行是否具有是个疑问,因而对其监管必要性也值得探讨。中国影子银行的形式主要有4种,其中沈教授着重介绍了P2P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并对其形成原因以及问题解决办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沈教授从改变我国金融市场金融抑制现象上提出放开正规银行的垄断性和封闭性从而减少影子银行规模,才能降低银行的系统性风险。

同学们针对沈教授的讲座内容踊跃地向其抛出若干问题,沈教授都一一进行了解答。何丽新副院长作为讲座的最后总结发言人,针对沈教授的讲座,提出了自己真挚的感受。在整个讲座中,沈教授渊博的学识、流畅的语言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期待沈教授再次莅临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开设讲座。

 

 

 

文/ 周晓桐

图/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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