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主办,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以及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承办的“国际投资法律秩序:金砖国家扮演何种角色?”(International Legal Order for Investment: What Role the BRICS Can Play?)在厦门成功举行。来自金砖国家中国、南非、巴西、印度、俄罗斯,以及非金砖国家的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际投资法学者、外交官以及律师,以及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师生近七十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陈辉萍教授主持,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曾华群教授首先致开幕辞,蔡从燕教授随后介绍了举办本次会议的基本背景。在主题发言中,OECD主管投资法事务的高级官员David Gaukrodger做了题为“在变化着的投资政策环境中的革新者:金砖国家”的报告,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Anthea Roberts副教授做了评议。
第一个专题主要涉及框架性议题。新加坡国立大学M. Sornarajah教授做了题为“金砖国家与投资条约:“平衡性”条约的无效性”的报告,华东政法大学金砖国家研究院的费秀艳博士做了题为“金砖国家在投资壁垒中的政策考量”的报告,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的Andreas Buser博士生做了题为“重校双边投资条约的政策空间:金砖国家是否有一个共同路径?”的报告。蔡从燕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报告做了评议。
第二个专题主要针对俄罗斯和印度的国际投资法实践。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的国际法教授Dmitry Labin做了题为“国际投资法的学说:俄罗斯经验”的报告,Ilia Rachkov律师做了题为“外国投资者与俄罗斯、俄罗斯投资者与东道国的争端:谁要受到指责以及要做些什么?”的报告,来自印度的律师Prashant Kumar做了题为“国际贸易与投资争端解决:建设金砖国家的优良机制”的报告。南非威特沃斯特兰德大学法学院Engela Schlemmer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报告做了评议。
第三个专题聚焦巴西与南非的国际投资法实践。巴西驻欧盟使团外交官Henrique Moraes先生做了题为“国际投资机制改革:投资便利的作用”的报告,南非威特沃斯特兰德大学Engela Schlemmer教授做了题为“涉及南非的投资争端解决:脱离投资仲裁”的报告。韩秀丽教授对两位发言人的报告做了评议。
第四个专题涉及中国的国际投资法实践,曾华群教授(由杨帆助理教授代为发言)做了题为“中国在双边投资条约实践中的倡议”的报告,陈辉萍教授做了题为“一带一路对中国对外投资法和政策的影响及其挑战”的报告,韩秀丽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南非双边投资协定:国内法治抑或国际法治?”的报告,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安寿志律师做了题为“迈向互惠:‘一带一路’下涉及投资争端的中国司法经验与趋势”的报告。M. Sornarajah教授对四位发言人的报告做了评议。
在特别专题中,Anthea Roberts副教授做了“投资者—国家仲裁改革”,M. Sornarajah教授、陈辉萍教授以及蔡从燕教授等人积极参与了讨论。
最后,蔡从燕教授对会议做了简要总结。
当前,国际投资法正处于重要的变革期,而国际投资规则也是中国试图提高其国际法律事务话语权与影响力的重要领域,因此,本次会议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本次会议也应该是第一次有全部金砖国家的专业人士参加的国际投资法学术会议,金砖国家专业人士的发言有助于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非金砖国家的专业人士参会则为会议提供了“域外”视角。
值得提及的是,世界银行所属“国际争端解决中心”(ICSID)秘书长Meg Kinnear女士、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投资与企业司长James Zhang先生以及巴西常驻WTO代表团参赞Felipe Hees先生虽然由于工作议程临时变更未能到会发言,但都以不同形式给予重要的鼓励与支持。
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以及观韬(厦门)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提供了大力支持。
图/文 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