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晚,我院与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的厦大信实论坛,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陈景辉教授,于我院B220教室分享了一场题为“法学是什么”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王云清副教授主持。
陈景辉教授讲授的内容生动有趣,以分析法学的视野从多方面、各层次深入浅出了地阐释了“法学是什么”的问题,引发了在座听众的深入思考与积极互动。“法学是什么”是法学研究中一个颇为经典的问题,关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法理学本身的问题也将在这一宏大的问题中得到讨论。陈景辉教授指出,在剖析“法学是什么”这一问题时,有四种理论可供借鉴,分别为:教义理论、非理想的规范理论、理想的规范理论与后设理论(Meta-theory)。法学的研究工作一般以此四种为理论工具依次深入进行,后两者通常为法理学的研究工作。
陈景辉教授首先指出,关于“法学是什么”的一个粗浅的回答方式是,它是一门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紧接着,陈景辉教授对此问题展开了更为细致的追问,并指出这种回答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未能准确把握法律知识的独特性。陈景辉教授指出,法律知识的独特性在于“体系性”,这种体系性意味着法学知识并非是关于具体、特定的实在法条文的知识。紧接着,陈景辉教授提出了关于法学的三种问题:外部问题(法学与其他学科的问题)、内部问题(法理学与法学学科、特别是法理学与部门法的问题)与法学的国际问题。通过对这三类问题的初步分析与阐释,陈景辉教授指出了法学研究的基础路径,也即前面提及的四种理论分析进路。随后,陈景辉教授对这四种进路展开了精彩的论述。
在提问环节,在场同学就法律知识的确证问题、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问题、实在法体系等问题向陈景辉教授请教。陈景辉教授具有深刻学术启发性的回答博得了在场听众的掌声。在王云清老师做完精彩的总结后,这一场生动的学术交流最终在同学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陈景辉教授简介: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2013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入选中国政法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代表性著作包括《实践理由与法律推理》、《理论法学》、《法理学原理》等,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与《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图/文 石梦婷 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