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0日晚,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高富平教授应邀在我院B220教室作了一场题为“个人信息保护:穿越迷雾的基本认知”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郭春镇教授主持,高富平教授与法学院师生一起就当前个人信息立法保护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
高富平教授的讲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围绕个人信息的基本认知展开。高富平教授指出,个人数据利用决定大数据的利用,个人数据不仅可以识别个体身份,还可以识别个体特征。个人信息是社会交往的工具,利用这种工具的过程,既是个人主动利用个人信息的过程,也是向社会提供个人信息的过程,正是这种工具性决定了个人信息不为个人所控制,具有公共性、社会性。高富平教授更是指出,个人信息本身无“毒”,关键在于怎么用。法律规制的重点不仅仅在于收集行为,更应该在滥用行为上。
讲座的第二部分主要围绕对个人信息的观点展开,并提出了八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分别是“个人信息的主体是谁”、“个人信息使用的决定权”、“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关系”、“个人信息与网络安全”、“个人信息立法的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性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问题”、“个人信息的法律实现”。高富平教授在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他指出个人信息不完全是个人的产物。这就决定了个人信息的使用并非由个人决定,应当将允许适用作为一般原则,个人同意作为例外,这样才能促进个人信息的流通使用,以达到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规制的目的。
在提问环节,在场同学就个人信息的属性、如何看待被遗忘权、怎样理解个人信息的流通等问题与高富平教授展开了热烈的探讨。最后,本场讲座也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
图/文 王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