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暨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主办的“厦门大学观韬国际法论坛”(XMU-Guantao International Law Forum,下称“论坛”)继续举行学术活动。
2018年4月28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柳华文教授做了题为“中国与国际人权法”的讲座,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蔡从燕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柳老师分析了国际人权法的特征、人权进入联合国的背景及主流化的发展进程、《世界人权宣言》与“人权两公约”及其他核心人权公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人权条约机构的组织架构及制度设计,并进一步结合我国的国际人权实践,分析中国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系,并提出在新时代与新趋势下,国际人权法研究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4月28日,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和《国际法研究》编辑部主办、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承办的“国家的‘回归’与国际法律秩序的重建”研讨会在法学院召开。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的蔡从燕教授、徐崇利教授、韩秀丽教授、杨帆助理教授,《国际法研究》编辑部的柳华文研究员、陈泽宪研究员、郝鲁怡副研究员、李庆明副研究员、何田田助理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鹏、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韩逸畴、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朱明新等以及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柳华文研究员主持了开幕式,陈泽宪研究员和蔡从燕教授先后进行了致辞。
第一阶段,蔡从燕教授以“国家的‘离开’、‘回归’与国际法的未来”为题进行发言,主要从行为体的角度分析了国家“离开”与“回归”,并且分析了由此给国际法治和国内法治、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未来带来的影响,为理解当前混乱的国际法律秩序提供了新的思路。王鹏老师以“权力转移、经济全球化与国际法律秩序重构”为题进行发言,主要通过定量研究方法,描述了国际法律秩序的演进轨迹,并且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国际法律秩序的变迁规律。何田田研究员就国家的“回归”对国际法治的影响和分析方法的条件设置进行了评议。
第二阶段,韩逸畴老师以“国家的退出、呼吁和国际法律秩序的变迁”为题进行发言,主要从赫希曼“呼吁-退出”分析框架研究国家退出的现象。朱明新老师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与国家的‘回归’——欧盟投资法院视角”为题进行发言,主要介绍了国家的“回归”与欧盟投资法院方案,还分析了国际法由父爱主义向对角线转变的过程。郝鲁怡副研究员就国家退出的具体事例和“离开”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评议。
第三阶段,杨帆老师以“国家的‘浮现’与‘正名’——论网络空间的主权化”为题进行了发言,主要从技术逻辑出发,通过构建网络空间的层级理论模型,为国家在其中的“浮现”进行“正名。徐崇利教授以“现行国家经济秩序之重构与中国角色的转变——从‘体系内国家’到‘跨体系国家’”为题进行了发言,分析了以“互利共赢”基本原则打破“实例界定收益”基本逻辑,并提出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将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李庆明副研究员就网络空间的技术逻辑以及概念的界定进行了评议。
最后,柳华文研究员和蔡从燕教授分别对会议进行总结。
2018年4月29日上午,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树超做了“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遵循先例原则与附带意见:对上诉机构危机的比较法解读”的专题报告。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蔡从燕教授主持本次专题报告。
高教授首先分析了附带意见的含义、普通法渊源、与判决理由的区别,然后从WTO的普通法系特征与大陆法系特征比较、WTO 并不具备遵循先例原则、DSU的具体规定三个方面分析附带意见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法律地位,最后提出上诉机构的危机应该通过立法而非司法进行解决。
4月29日,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主办、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承办的“WTO DS516案(中国诉欧盟价格比较方法案)的法律问题”研讨会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举行,会议由房东副教授策划实施。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房东副教授、蔡从燕教授、韩秀丽教授、池漫郊教授、龚宇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肖冰教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律师,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院高树超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庆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何田田,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鹏、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韩逸畴、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朱明新等以及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在开幕式上,肖冰教授和房东副教授进行了致辞。
第一阶段,管健律师做了题为“DS516案的法律解释评析”的报告,主要通过分析条约解释和“可比性”的三个层次,驳斥了欧美所采用的法律授权说。房东老师做了题为“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解释:结合欧盟和美国诉状的分析”的报告,主要分析了第15条(a)项(i)目的规定“终止”的法律效果、(a)项前沿和(ii)目的是否“终止”、(d)项的解释问题、第15条的“例外”条款属性、解释的一般性方法问题。韩秀丽教授和池漫郊教授进行了评议。
第二阶段,肖冰教授做了题为“WTO倾销价格可比方法的规则逻辑及其使用:质疑DS516美国之法律解释”,详细地从制度基础、规则和原则、具体规则的属性与内涵分析了美国在第三方意见中提出的法律解释的思路及逻辑架构。龚宇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第三阶段,与会人员就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冯雪薇提供的报告 “‘入世’十五年后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祖父条款’的终止和正常价值的计算”进行了讨论。蔡从燕教授进行了评议。
第四阶段,高树超副教授做了题为“背信还是弃义:《入世议定书》15条的回顾与展望”的报告,分析了WTO的宪法论和契约论,提出WTO法是一个不完全契约。房东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最后,高树超教授和房东副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
“论坛”旨在创设活跃、开放而多元的学术交流机制,强化国际法学科的长期发展潜力,尤其促进青年教师、博士生的学术成长。
文/图 国际法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