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强学术讲座|赵万一:新《公司法》对《民法典》的继承与超越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4-06-03 | 阅读数:

2024年5月30日晚,厦门大学南强学术讲座第1274讲在法学院B138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我国民商法学界的权威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为主讲人,讲授“新《公司法》对《民法典》的继承与超越”。赵万一教授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任《现代法学》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组成员等。曾获评“中国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重庆市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等称号。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80余篇,在海内外出版专著、教材60余部,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七五”重点规划项目等研究课题。

本次讲座还有幸邀请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武亦文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之前,厦门大学社科处副处长王杏飞教授主持了“南强学术讲座”纪念牌的颁牌仪式,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党委书记何丽新教授为赵万一颁授“南强学术讲座”纪念牌。随后,何丽新教授主持学术讲座,法学院教师代表、法学院近百名本硕博学生以及多位实务界朋友到场聆听,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赵万一教授首先提出了民法和商法分别以公平和效益为导向的核心观点,结合《公司法》修订背景,为后续谈论新《公司法》为什么要继承和超越《民法典》以及如何继承和超越《民法典》奠定基调。鉴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实践,修订在后的新《公司法》必然当以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典》为蓝本,同时把握市场经济的营利性特征,以期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之后,赵万一教授从理念、原则、制度三个方面深入阐释“新《公司法》如何继承和超越《民法典》”这一话题。在理念层面,赵万一教授认为要牢牢把握人本、民本等核心思想,强调《公司法》对满足主体发展需求的重要意义,并以民事、刑事、行政责任竞合的处理规则、公司社会责任、职工权益保障等条款为例,详细阐述了《公司法》继承的人本、民本理念。在原则层面,赵万一教授以诚实信用原则的继承为例,解析公司道德对个人道德选择和社会观念的深远影响。在制度层面,赵万一教授以清算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等规定为例,指出公司法修订要与民法典中的制度设计保持一致性,同时应更加注重满足财富创造的基本要求,符合公司营利、自治的内在需求。就超越而言,赵万一教授认为,新《公司法》的修订在继承人本、民本等公平理念的基础上,应当以效益为导向,相关制度也应根据效益导向进行安排,与《公司法》相关的其他部门法皆需随之变动,完善配套规则。

在与谈环节,武亦文教授针对赵万一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总结,并提出应融合民、商二法思维进行制度设计,运用民、商二法思维检视制度优劣的观点,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隐性担保显性化等论题,表明《公司法》等商事领域特别法继承及超越《民法典》这一私法领域一般法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最后,何丽新教授感谢赵万一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深刻且干货满满的学术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南强学术讲座圆满结束。


图/张川子、张洪畅、刘煜晗

文/邹贝、刘思雨

审核/王兰

审定/吴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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