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和妇女基地共同举办“民法典的理论创新与实务研讨”会议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2-05-30 | 阅读数:

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行两周年之际,为响应中宣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号召,2022年5月28日,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联合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了“民法典的理论创新与实务研讨”会议。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贤志,厦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哲,厦门市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李包明,厦门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胡艺芬,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教授郑晓剑等领导出席本次论坛,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民商法学科老师和研究生以及厦门法律界的诸多专业人士现场参会。本次活动得到了厦门市司法局、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厦门市法学会的指导,厦门广电集团广播中心综合广播、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支持传播。会议在厦门翔业大厦11楼旭丰所会议中心举行。

厦门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林东伟首先为本次论坛致辞。他表示,本次活动在《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的重要节点举办,为进一步推动《民法典》的实施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氛围,并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要发挥厦门大学法学学科优势与专业背景,加强理论研究,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与发展;三是创新民法典宣传形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四是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五是引导广大师生和居民群众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厦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贤志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对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实践的示范启发作用,并与大家分享三点建议:一是全体法治工作者在学习贯彻民法典过程中,应坚持以保护民事权益、守护全体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主线;二是民法典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设定了边界,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治轨道、以合法的方式履行职责;三是应坚持学习贯彻民法典,更好地推进法治生态的建设。

本次研讨围绕主题,分设“民法典总则与债”“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两个议题,来自法学院的七位老师做主题演讲,开展了为期一天的研讨。

在上午的研讨会上,首先,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徐国栋报告了《诚信原则立法与理论最新发展》。徐国栋教授以2016年《日本民法典修正案》对诚信原则的规定为引,系统阐述了诚信原则的两个子原则——禁反言原则、净手原则的立法与理论发展背景,结合经典案例详细解析了两个子原则的适用。其次,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郑晓剑以《后民法典时代的解释论与立法论——以意定监护制度为中心》为主题,围绕意定监护制度的构建,阐析了现行意定监护制度在制度理念、监督机制、实体及程序规则上的不足,在梳理立法与学理的基础上,他提出了未来可能的完善路径。

第三位报告人是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郑永宽,他演讲的题目是《抵押权罹于抵押期间的法律后果》。他从抵押期间的立法演变、司法分歧及论争着手,深入辨析了抵押期间是除斥期间还是诉讼时效期间问题,深入阐析了“抵押权罹于抵押期间将丧失对抗第三人效力”的观点。随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助理教授、厦门大学法学博士齐云老师进行《我国多数人之债的类型推定规则探究》的主题分享。齐老师从“共同借款”案入手,提出了多数人之债类型判断问题,解读了多数人之债的类型推定规则,引出相关的连带之债不得推定、按份推定与连带推定的立法例、连带债务成立标准、立法上基础推定规则与特别例外规定等四大问题。

论坛开幕式及上午环节由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桂英主持。

当天下午研讨议题二“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关系建设”,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王兰老师担任主持。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厦门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月报告《法律和社会约束下的婚姻家庭行为》。她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司法判例等充分论述了“反家庭暴力与婚姻家庭文明”、“诚实信用与夫妻忠实”以及“父母关系的新规则”等问题。在该单元与谈环节,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主任梁瑛律师,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刘福来律师担任与谈嘉宾,与蒋月就夫妇忠实义务、平等原则问题进行了交流。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编辑部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丽新跟大家分享的报告题目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中女性财产权保护问题思考》。何丽新教授评议解说了民法典体系化与婚姻家庭编的定位、婚姻契约论与女性财产权等内容,也就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忠诚协议的财产性效力”问题阐明了其观点。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刁玫律师主持该单元与谈环节,并与厦门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卢玉琼律师一起,同何丽新交流讨论了女性财产权保护问题。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教授、《厦大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魏磊杰博士报告分享了《民行交叉视野下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姓名变更问题再思考》。他以“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原则”及典型案例引出主题并结合相关复函、批复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通过常态案例总结法院的倾向性立场,同时通过非常态案例进行既有规定之反思及现实作法之改进。在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李丽芳律师的主持下,魏磊杰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王鹭杰律师就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姓名变更问题展开了不同角度的探讨。

王兰对三位老师的主题分享内容进行了总结与延伸,认为三位报告人的报告均关注到了婚姻家庭法进入《民法典》以后,民法规则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影响,讨论了法律规则对人们婚姻家庭生活的引导和影响,引发法律人更多思考,是一场带给大家民法专业知识和思维启发的学术盛宴。

本次活动不仅线下研讨反响好,与会者提问热烈,观点交锋多多,而且线上吸引了2000多名听众。本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取得了上佳效果。


文/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王之晓

图/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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