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4月30日,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厦门大学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以及《中华海洋法学评论》编辑部联合主办了厦门大学海洋法高端云讲座系列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八位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现任委员(包括两位副主席)担任主讲,一共进行了九场大陆架系列专题讲座。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中国籍委员唐勇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新军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高圣惕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白佳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邱文弦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廖雪霞助理教授,南京大学南海中心张诗奡助理教授,以及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施余兵教授、徐鹏副教授、林蓁副教授、钟慧副教授、董世杰助理教授等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参与了各期讲座及其之后的讨论与交流。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约1000余人次通过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参加了本次系列讲座活动,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第一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莫桑比克籍委员、国际知名地质学家埃斯特旺•马安雅内(Estevao S. Mahanjane)教授主讲,题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实践与相关科学背景”。马安雅内教授介绍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定义、职能、宗旨,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大陆架”概念进行了阐述,对三种海底高地进行了辨析。他认为,只有从法律和科学等视角综合对大陆架的概念进行解读,才能更好地理解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现有的实践。
第二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尼日利亚籍委员、海洋地球物理学家劳伦斯•福拉吉米•阿沃西卡(Lawrence Folajimi Awosika)教授主讲,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CLCS的程序规则与实践”。阿沃西卡教授对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进行讲解,并介绍了委员会的具体程序与过往实践,包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能安排和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他认为,《CLCS议事规则》附件一第5(a)条规定的“如果已存在陆地或海洋争端,委员会不应审议和认定争端任一当事国提出的划界案”中所指“争端”的认定不应该由国际司法或仲裁的裁决认定,而应该由争端双方认定。换言之,只要有任一争端当事国认为存在争端,争端即存在,委员会即不可审议该案。
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肯尼亚籍委员兼副主席、肯尼亚国边界办公室海洋司副司长西蒙•恩朱古纳(Simon Njuguna)教授,做了题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实践”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相关问题探究”两场讲座,分别作为本系列讲座的第三期和第六期。第一场讲座,恩朱古纳教授介绍了委员会的职能以及职能来源,结合具体实践详尽地讲解审议大陆架划界案的具体流程并强调委员会在审议大陆架划界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二场讲座中,恩朱古纳教授首先列举《公约》附件二中有关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科学背景的明确规定,用以解释为何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委员需要具备科学背景。随后,他重点讲解了大陆架所涉及的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水道测量学、大地测量学内容。
第四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马达加斯加籍委员克罗德特·拉哈里马纳尼瑞纳(Clodette Raharimananirina)教授主讲,题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实践及相关的科学背景”。拉哈里马纳尼瑞纳教授对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等海域进行介绍,并详细讲解了如何划定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以及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能、运行等相关问题。
第五期讲座由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韩国籍委员、前主席,韩国首尔大学名誉教授朴永安(Yong Ahn Park)教授主讲,题为“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工作的进展与挑战”。朴永安教授介绍了大陆架的法律定义及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能,指出了委员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并提出其建议的解决方案。
第七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葡萄牙籍委员、葡萄牙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阿尔迪诺•坎普斯(Aldino Campos)教授主讲,题为“展望全球海洋的未来——全球治理面临的挑战”。坎普斯教授首先指出现阶段关于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争论焦点,随后从地质学、法律上分别介绍了大陆架概念和相关公约的历史演进,他指出现阶段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海洋治理的挑战,并就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第八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副主席,波兰共和国环境部地质和地质许可司前副司长马尔钦·马祖洛夫斯基(Marcin Mazurowski)教授主讲,题为“大陆架的法律与地质定义: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实践”。马祖洛夫斯基教授通过海洋地形剖面图介绍了大陆架的地质构造并解释大陆架的法律含义,他指出虽然在大陆架的法律定义中使用了一些地质名词,但其内涵与地质定义存在明显区别,这给大陆架界限争端的解决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
第九期讲座由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阿根廷籍委员、阿根廷国防大学教授卡洛斯•马塞洛•帕泰利尼(Carlos Marcelo Paterlini)主讲,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适用的法律与科学问题”。帕泰利尼教授首先简述适用《公约》第76条的情形,然后结合其工作经验和具体案例,依次介绍了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能、宗旨、工作场所、不断增加的工作量以及相关文书等问题。他认为,《公约》第76条对许多地质学术语赋予法律含义,使这些术语不同于其原始含义,这尤其会给适用第76条的科学家造成压力;他指出,从科学家的视角看,第76条的适用本质上是一个技术问题,强调划定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关键问题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
本次厦门大学海洋法高端系列云讲座是国内高校首个由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众多委员主讲的、针对大陆架相关科学和法律问题的系列讲座,旨在促进学术界对大陆架基本法律和科学问题进行探讨和争鸣,力求凝聚共识、建言资政,为我国更好地解决周边涉海问题提供学术和智力支持。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成立于2012年,自成立以来研究院研究团队持续对南海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国际谈判、国际海底区域开发规章的制定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与研究。南海研究院与《公约》设立的三大机构建立并保持了密切合作关系,其中:国际海底管理局长期资助和支持我院“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Marco Polo - ZHENG H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Oceans Law and Policy)”的举办;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多位委员多次参与我院举办的系列学术活动;国际海洋法法庭长期订阅我院中英双语刊物《中华海洋法学评论》,法庭多位法官与我院在学术会议和授课等方面开展了较多合作。
文/林雅星
图/王鑫、陈毓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