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金融法读书会(第18期)之“上交所科创板交易规则探究——从‘从蚂蚁金服事件’谈起”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0-12-31 | 阅读数:

2020年12月22日晚19:30,厦大“远大”金融法读书会(总第十八期)之“上交所科创板交易规则探究——从‘从蚂蚁金服事件’谈起”在法学院B521教室顺利举行。

厦大“远大”金融法读书会为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金融法研究中心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学科共建项目,至今已经举行至第18期,此项目在金融法研究中心本硕博同学间构建了浓厚的学术讨论氛围。而除了学术主题的探讨外,学长学姐们关于法学学习的方法和法律职业的经验分享也是读书会的重要内容。本次读书会主题为“上交所科创板交易规则探究——从‘从蚂蚁金服事件’谈起”,由2020级博士研究生陈荣新担任主讲人,金融法研究中心本硕同学共二十余人参加了读书会。

陈荣新,华人策略综合讨论2020级经济法博士生,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系,硕士毕业于纽约州立大学金融系,曾就职于美国第一证券、厦门国贸控股、中星联丰建设投资集团,曾担任上交所企业独立董事以及香港联交所企业董事,入校迄今有三篇法学论文收录于CSSCI来源刊物。

第一部分:关于蚂蚁金服暂缓上市的联想

读书会在陈荣新学长诙谐的自我介绍中开始,学长首先给我们全面梳理了蚂蚁金服暂缓上市一事的来龙去脉及其背后问题。学长引入了马云在2020年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讲话摘要,从资本市场运作、金融体制建构、社会责任承担三个视角进行“身临其境”地诠释,着力剖析了“系统性风险”、“当铺思维”、“公权力治理”及“巴塞尔协议”的当代涵义,启发我们对该事件的发生及其引发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全新思考。

尔后,学长通过中外新闻报道及人物图文呈现,全面介绍了蚂蚁金服的融资渠道、运作方式、风控合规及其行业法律法规现状,着重评议了诸多学者、专家及官方机构发表的言论。学长认为,蚂蚁金服的企业性质尚存争议,恐不符合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科技创新型定位,其本质上或为“嵌套科技外衣的借贷公司”,而这层“科技外衣”业已形成“多层次嵌套”、“多环节紧扣”、“深层次隐藏”的商业运作模式,从而渗透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学长通过引用亚当斯密《国富论》的经典语录,回溯二战后美国政府“马歇尔计划”的主要内容,提出“当前社会已然出现了‘第三只手’”,这是一个“看得见但摸不着”、行使国家“准行政权”职能、时时刻刻影响经济社会生活的电商平台,也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土壤下“民营大资本”竞合衍生的、具备公共规则制定能力的巨型经济平台。

由此延伸至“上交所科创板规则”的主题,学长认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关键要点不止在于交易规则与操作技术的革新与适应,更深层次问题在于现代资本治理体系与运作思维的转换,世界上任何先进的制度都离不开先进的思维构建。学长先从1840年两次鸦片战争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讲起;讲到30年后清朝学日本“君主立宪”、“戊戌变法”的失败教训;谈及近代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学美国搞三权分立的历程;再谈到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人民发愤图强、艰苦奋斗,从历史经验中汲取力量,成功应对了前进道路上的“乱云”和“风浪”;最后谈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学“亚洲四小龙”,学美国,摸着石头过河的经济探索之路。学长还引入了三个中国时代人物:中国近代实业家、教育家张謇、企业家代表孟晚舟、大山女子学校校长张桂梅。学长逐一讲述了三个人的生平,辩证地提出真正影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仅是技术改革、制度改革,更是对企业家诚信与社会责任、大资本思维与民族属性的改革。此外,学长还运用资本市场运作的法则对“用大数据解决一切”等资本市场言论进行逐一评释,回答了中国资本市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改革的问题。

第二部分:关于科创板交易规则的探究

陈荣新学长首先梳理了科创板交易规则的体系架构,以一种简单易懂的方式给同学们诠释了科创板的运作逻辑和交易模式:在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是资本市场法治化的创新转型,也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面对新时代,法治化、市场化交易规则是科创板的运行基础,助推资本市场赋能创新型、科技型企业IPO,引领科技禀赋与资本要素的深度融合。此外,学长还通过多个资本市场案例的分析,并结合新《证券法》规定,着力论证了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必须将其置身于一个极其重要的核心位置。

紧接着,学长全面介绍了科创板的“六大亮点”,即上市条件、上市审核及注册、定价机制、交易机制、持续监管以及允许分拆上市。首先,对于上市条件和上市审核及注册的问题,学长通过列明五套差异化上市指标,表明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上市,由上交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其次,学长进一步解读了网上+网下配售销售模式以及战略配售方式以及科创板定价机制,着力解释了取消直接定价的方式、全面采用市场化的询价定价方式的上市规则。对于交易机制而言,学长强调了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及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等相关不同于其他交易板块的特殊规定。再次,学长从多个角度对我国科创板其他规定进行解读:注册制操作、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安排(包括标准、程序等)以及重组制度、持续监管(包括减持和股权激励制度创新等)、并购条件、募集资金投向、分拆上市(包括分拆条件、业务规模等)。

在提问环节,学长逐一详细回答了学弟学妹们提出的“科创板退市”、“大资本监管”、“市场与政府的界限”等一连串问题,这些问题及其回答也引发同学们的深入思考与激烈讨论。在座谈会即将结束之时,陈荣新学长分享了邓小平同志的两段话,并强调科创板交易规则的探究与新时代资本市场创新、金融体制改革密切相关,值得同学们在今后的金融法学习与实务操作中持续关注和研究。

“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市场与计划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

“判断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实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

文|郭长轩

图|范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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