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金融法论坛(总第64期)之“绿色金融法律体系构建”顺利举行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0-11-09 | 阅读数:

2020年10月31日晚,厦大“远大”金融法论坛(总第64期)之“绿色金融法律体系构建”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总部举行,厦大“远大”金融法论坛是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金融法研究中心与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学科共建项目,至今已经举行至第64期。本次讲座有幸邀请到同济大学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的倪受彬教授来担任主讲嘉宾。刘志云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持人,金融法研究中心硕博生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同学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在此和倪教授进行有益交流。

讲座伊始,同学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倪教授的到来。刘志云老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倪教授的职业生涯。倪受彬教授为法学博士(2005)和博士后(2019)。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担任法律事务主管;2002年11月至2005年3月在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法律事务部经理、并购部总经理助理;2005年3月至2019年6月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担任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2019年7月至今在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导、教授委员会主席,兼任绿色技术银行总部首席法律顾问、研究院院长。刘老师风趣谈到,倪教授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而又回到实践的开挂人生历程,给同学们带来了新的道路选择和目标借鉴。

正式开讲之时,倪教授以厦大金融法团队出版的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系列专著为基点,结合现在水土气建能耗和国际法舆论约束的现况,向我们延伸到了绿色技术的发展方面——金融中介作用、政产学研、银保监会、国际负责任投资。通过对这些国际政策以及法律规制介绍,让同学们了解到了何为绿色金融、环境金融,引导同学们在绿色金融体系建立方向上进行深入思考。

同时,倪教授还结合我国发展现状,提到了我国国内的措施,即把环境风险纳入银行评估、建立绿色技术标准、绿色产业、企业信息披露以及央行的MPA考核等制度是我国迎接未来绿色发展的新举措。在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之下,绿色产业技术必定是未来企业的重要构件,人民银行发布的《绿色金融指导意见》等规范只是开始点,我国法律随着政策导向的改变还会继续面临变革,中国目前环境保护也越来越严格,环保风暴已经有了雏形,这对同学们未来发展来说意味着挑战和机遇。

针对我国产业边界的精准把控方面,倪教授向我们介绍了我国国内目前发布的以绿色标准建设为目的的相关规范。其明确一个通识即只有认清标准界限,才能够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最为关键、重要、紧迫的企业产业当中来,这对于目前新兴的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虽然国内目前绿色标准的建设欣欣向荣,但是国内外对于标准定义和分类评估还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和看法,这依旧是未来需要进步和发展的关键点所在。

随后,倪教授向大家阐述了自然资本宣言、美国碳原则以及环境权益、分配排放权、碳排放的交易、GEP等前沿理念,让同学们深刻了解到了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全球商业银行实践上的重大举措。只有充分意识到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才能尽可能准确把控自己的发展,建设自己的成就,这对于同学们来说任重而道远。

听了倪教授的讲述,大家都受益颇深。刘志云老师结合自身从事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十几年的研究历程作为补充,讲述了自己关注绿色发展的由源以及历程。他指明,发达国家关注绿色发展很早,就此虽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但对于不同国家利益的重要程度却不同,指明了气候谈判乃至绿色发展国际谈判的困难之处,但对未来发展而言前景依旧是可以看好的。刘老师以赤道原则为例,阐明现在绿色发展的两条途径,即国家自上而下以及市场自下而上的路径。虽然各个国家达成绿色发展的共识道路比较曲折,但是未来应有的乐观前景是各国所期待的。

此后,陈娟同学就博士选题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她谈到,目前国内虽然绿色发展的实践不少,技术也有进步,但是理论研究还是比较单薄,并且在公司业绩考核等市场化竞争中并不以绿色发展为重要的关注点,此外政府对企业的帮助并不大,这就让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面临着落后一步的风险,就目前来说,绿色金融的发展还是面临着很多困难。就此问题,倪老师从市场和法律发展方面给予了解答。他指出,在市场里发展这样的新兴绿色项目确实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政府的支持以及资金涌入是对于好的项目来说的,金融制度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是会使企业被推出市场竞争的。问答之间,同学们对于金融企业发展和建设方面的理解更进一步,对同学们大有裨益。

最后,罗春阳同学就企业发展绿色金融方面的困难和风险问题提出了疑问:如果企业面临不能盈利的情况时,是不是政府或者银行机构在贴息来补偿买单?法律规范不健全之下如何避免金融漏洞的发生?就此,倪教授认为这是由市场导向确定的,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一个好的企业项目,补贴仅仅是作为外在动力之一,这才是建设绿色金融的意义所在。刘老师也补充到,企业的绿色发展之路应是两个方面共同推进。一方面在于政府补贴资助等各种降低企业绿色发展的成本路径,另一方面在于绿色发展中市场商机的获取以及市场力量、社会舆论的推动,这些都是企业发展的助力。就罗同学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指出市场和法律都是有相应的局限性,他们的发展过程是循环渐进的,对于近些年新兴的发展方向,不可一蹴而就,法律与市场的进步都是螺旋式的,同时没有任何立法与治理手段能够包治百病,一定是在克服一个困难再面临着新的困难中进步。

最后,同学们热烈鼓掌,对倪教授给金融法研究中心的同学授业传道表示感谢。通过记录与理解倪教授对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建议和阐述,同学们对各自的发展方向和规划选择都有了一些新的想法。而作为一名将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始终作为人生道路的前辈,倪教授的指导对于厦大法学院金融法研究研究中心众多学子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这次讲座过程简短放松,但是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和知识却是不可计量的,同学们也一定能从中总结出属于自己的感悟。最后,同学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倪教授不辞辛苦精心准备的讲座表示真诚的感谢!期盼倪教授能够再度莅临金融法中心,给同学们给予新的分享。

文|林靖

图|刘旭晖

上一条:第十四届国际投资法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下一条:“远大”金融法论坛(总第63期)之“危机银行处置:原理与方法”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