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学生民法典学习宣传动员部署会

发布人: 周晓牧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阅读数: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这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至上、充分展现我们党初心使命的民法典,7月17日下午,法学院在B220会议室举行学生民法典学习宣传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主持,法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各班级、各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邀请了民商法教研室的徐国栋教授通过线上形式为大家作题为《民法典五赞五否》的专题辅导报告。徐教授从民法典研究的角度,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深入剖析了我国民法典的几个突出特点,包括贯彻“人前物后”逻辑、人格权独立成编、确立“绿色原则”、研究视角从宏观转向中观和微观以及对信息时代新科技作出积极规范和回应等,都充分体现了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让与会师生对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

讲座之后,郭锦星带领与会师生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全文《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他表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当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率先学习民法典,积极宣传民法典,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之后,郭锦星对法学院组织学生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学院各班级、各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要结合实际分层分类制定学习宣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学习形式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学院将于近期成立学生民法典宣讲团,赴周边社区、街道、中小学和周边单位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在校内外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会上,与会师生相继发表自己的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心得体会。

“我们的学生宣讲民法典应当体现厦大特色。”法学院团委书记陈国渊如是说到。他认为,学习宣传民法典是厦大法学院全体学生应尽之责,学院团委会尽快组织各级各班同学组建暑期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各地开展宣讲活动。他表示,同学们应当主动学习民法典,只有理解掌握其中的精髓,才能准确高效地进行普法宣传,而学生干部更应当在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手捧一本看似轻薄却又十分“厚重”的《民法典》白皮书,2017级民商法学博士生杜志勇感触颇深。他与大家分享了自己求学多年来学习研究民法典建构的所思所想所悟,感慨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来之不易,并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未来能够为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绵薄之力。

2019级法理法史博士生成立文从法理学的角度与大家分享了她对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的一些思考。她围绕“人格权独立成编”这一重大创新和亮点,讲述了当代社会人权保护价值定位和公私法打破壁垒走向融合的新趋势。

2017级本科生王鹏鑫在发言中感叹到,民法典的一千二百六十个条文法律条文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方方面面,是一部真正“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2017级本科生陈琳蓉在发言中提到,我国筹备民法典的过程也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历程,民法典的出台对社会和人民生活将带来积极影响,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让社会更加公平,让人民更加幸福。

厦门大学党规党纪学生研习社社长、2019级硕士研究生徐瑞祥,本科生团总支书记方海静先后从学生社团、团组织的工作角度对接下来即将展开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初步规划。

以民为本,循法而治。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它增进了人民福祉、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的颁布实施,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竖起又一座法治丰碑。

接下来,法学院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学院人才培养和实践育人的任务紧密结合,加强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针对性实效性,面向校内外开展常态化普法宣讲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良好氛围,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引导全院学生为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贡献青春力量。



                                                              文/周晓牧 尉来 图/马棋栋 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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