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善法学大讲堂·申卫星教授主讲社会进步、人的发展与中国民法典

发布人: 薛雪阳 | 发布时间: 2020-07-03 | 阅读数:

厦门大学至善法学大讲堂(第八讲)于7月2日晚上7点准时线上直播。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主讲,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李国安教授主持。包括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师生、院友以及各届友人在内的共五万多听众在线收听。

开讲之前,李教授隆重地向大家介绍了申教授的学术成就,也介绍了厦门大学至善法学大讲堂的主旨。而申教授回忆起了1997年他作为年轻教师在厦门大学参加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年会时结交朋友、登台领奖等情境。

本次讲座的主题是“社会进步、人的发展与中国民法典”。申教授先是提纲挈领地提出三个问题:民法典从何而来、何以为典、如何打开。然后,他围绕着这三个问题以展开讲述。对于民法典从何而来这一问题,申教授讲述了从清末修律时《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所经历过的种种曲折,各种史料,他如数家珍、信手拈来。这一部分的讲述让人体会到民法典来之不易。他认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我国几次民法典编纂未能成功,而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才一百五十多条,这完全是由当时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对于民法典何以为典这一问题,申教授阐述了民法典的社会功能,即民法典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与作用。他从民法典与市场经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以及依法治国这四个方面进行叙述,并辅之以乌尔比安、孟德斯鸠、黑格尔、梅因、耶林等人的经典名言,让听者深刻地感受到私法的广袤深邃,也理解了民法典对我们自身的意义。对于民法典如何打开这个问题,申教授以拉伦兹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这对范畴为主要抓手,将民法典缓缓打开,以示众人。在他的解说之下,民法典的经络清晰可见。他先是指出民法典的规范是按照两条主线来安排的,即以人为本和以权利为纲。“以人为本”是指民法典按照人的成长轨迹来安排法律规范,而“以权利为纲”是指民法典以各种权利为名目,并环绕着此名目来安排法律规范。他认为,民法典的外在体系体现为显性体系与隐含体系两种,前者是设总则的七编制体系,而后者有隐含在“合同”编的“通则”部分的债法体系。在内在体系中,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典的核心和灵魂。

申教授的讲述逻辑严谨、张驰有度、一气呵成。在讲述过程中,他通过将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得民法典的精神气质极为形象地呈现在听者的面前。可以说,这场学术盛宴,不仅是内容上的,也是形式上的。

演讲结束后,李国安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他风趣地说:“申教授的讲座让一个不从事民法研究的研究人员也能体会到民法的精妙。” 厦门大学至善法学大讲堂已经进行了八次,精彩继续,值得期待。

文/陈帮锋

图/李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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