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上七点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B420案例教室,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副教授、知名刑事鉴识专家李承龙博士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法律人不能不知的鉴识科学”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学敏老师主持,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周东平教授和王天民、陆而启副教授,以及大成律师事务所许兴文律师参与会谈。法学院的同学们对本次讲座十分期待,教室座无虚席,气氛活跃。
讲座伊始,刘学敏教授首先对李承龙博士能在百忙之中为我院师生带来本次讲座表示诚挚感谢,对李博士在鉴识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进行了介绍。之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开始。
首先,李承龙博士介绍了何为鉴识科学,并通过自己从警和教学二十多年来,担任第一线犯罪现场调查工作所接触的一些经典案例,讲述了民众对“鉴识科学”的基本观念普遍不足,不懂得善用鉴识科学,让证据说话,导致物证流失,使得案情晦暗甚至变成冤案,强调司法办案中善用鉴识科学的重要性。
随后李博士通过精彩丰富的案例与实验,为大家举例讲述DNA证据的采集与鉴定、血迹形态科学、血源位置判断、指纹提取等相关鉴识知识,向在座的同学们展示鉴识科学在分析、鉴定、评估和解释物证的科学侦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并指出由于主观认知偏差,应当慎重对待证人证言,法律工作者更应当具备“重物证、轻口供”的科学办案理念。同时,运用科学办案可降低对犯罪嫌疑人自白和证人证言的依赖,最能呈现客观事实的科学物证,达到发现真实的目的。
李博士也对未来的现场侦查科技进行展望:通过建立3D扫描进行情境虚拟,重建犯罪现场。传统技术下平面的2D影像与真实的3D环境相较,往往可能丢失关键的证据信息,随着鉴识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可以改善传统2D犯罪现场记录的缺点,快速建立3D模型,使办案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与犯罪事实有关的细节。
最后,李博士还针对刑事侦查中鉴识人常常因为情感有所偏颇,导致不理性的办案,强调专家证人应当维持客观科学的立场,其工作不是要为被害人报仇,不是缉捕真凶,也不是拯救冤辜,而是要在科学基础上让证据说话。鉴识人员不应有特定的主观目的,避免误导,勘察时只需要单纯地采证、鉴定,不应为破案而超出科学的限制,夸大解释造成误判。鉴识工作就是很单纯地采证、鉴定,让证据客观地呈现真相,此为鉴识人员应该终身捍卫的工作职责。最后,李博士总结,鉴识科学的发达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公平、公正、效率与质量,其实是一体两面,是司法改革的关键重心。他还鼓励各大高校法学院推广鉴识科学教育,尤其是司法人员等法律工作者更应具备鉴识科学常识,促进科学办案。
在与谈环节,刘学敏老师赞成李博士提出的鉴识科学平民化的理念,并指出往后证据领域可能会分为两个发展方向,其中证据学侧重于探明案件发现真相,鉴识科学。而证据法学则侧重于通过法律来规制真相的发现,强调在正当性基础上发现真实,未来的法学应当将这两个方向进行结合。现今法学教育可能较多地侧重于理论研究,对刑侦技术等方面没能更好地重视,她鼓励法学院学生多去了解一些刑侦鉴识的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学素养。
王天民老师谈到,大陆地区在实务上可能更注重的不是让更多的证据进入法庭,而是阻止一些证据进入法庭,在法庭上也更多的是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对证据提出质疑,而对证据的科技鉴定则是通过专家辅助人来完成。对此,李博士呼吁办案的法律工作者应具备鉴识科学的常识,从而有利于正确恰当地选择最有利于协助案件的专家辅助人,也有利于必要时在法庭上对证据提出质疑。
陆而启老师谈到,侦查过程中作为线索的侦查证据和审判证据之间的辨析很有意义,我们要在取证环节尽一切可能最大化地吸取证据信息,以期对办案有所裨益。
此次讲座,帮助同学们对鉴识科学有更深入的认识,让大家对犯罪现场有全新的认知,也有利于树立正确的鉴识科学的观念,利用科学的方法,协助犯罪现场调查、搜集犯罪证据、侦破案件、缉获真凶,这也是犯罪现场勘察的真谛。
精彩的讲座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李承龙博士的演讲内容图文并茂,引人入胜,演讲风格生动有趣,并与在座的同学们颇多互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涂阳 图/周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