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9-12-10 | 阅读数:

2019年12月4日上午,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厦门大学2019年“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在三家村广场隆重举行。

本次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校学生工作处、校法律事务办公室、校团委、法学院、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主办,由法学院团委、法学院研究生会、法学院学生会承办,由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校党规党纪学生研习社、校法学社、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班协办。

校党委副书记赖虹凯,学校副校长邱伟杰,学校办公室主任李智勇,校党委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兼组织部副部长廖志丹,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李峰,学校监察处处长陈雪玲,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书记曾铮,学校办公室副主任马进龙,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周民钦,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邹海燕,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法学院院长宋方青,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伟,法学院周赟老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晓娟律师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郭锦星主持。活动还得到了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实习共建单位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

活动开始,赖虹凯副书记发表讲话。他强调全校师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凝聚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力量;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弘扬宪法精神与全面依法治校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校向纵深发展。

活动第二项,由邱伟杰副校长领读宪法文本,带领现场师生庄严宣誓。铮铮誓词铸忠诚,这是对宪法和法律许下的郑重承诺,亦是对推进国家现代化治理的责任担当。

宣誓仪式后,现场领导和全体师生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横幅上签名,表达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的坚定决心。

本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以学宪法、讲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设置了宪法知识趣味游戏、宪法知识闯关、宪法“你说我猜”、现场法律现场咨询等多个互动环节,活动现场还举办了“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一系列趣味盎然的环节设置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群众参与学习宪法的热情,达到了普及宪法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活动目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学习宪法知识,珍惜宪法权利,履行宪法义务,真正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弘扬宪法精神,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我们的核心价值追求!


图/文 法学院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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