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晚18:30,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旭丰民商法论坛在法学院A302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民法典规制”,主讲人是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颇有影响和建树的曲笑飞律师。
讲座伊始,主持人郑晓剑副教授首先对出席本次讲座的各位师生和律师朋友表示感谢。他指出,在当下的“民法典时刻”举行这样一场具有针对性的讲座,反映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对编纂一部科学、先进的中国民法典的热切期待。在对本次讲座的背景进行说明之后,郑晓剑副教授对曲笑飞律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曲笑飞律师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目前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评审专家。
在讲座环节,曲笑飞律师分别从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的合同书形式、非法转包与违法分包、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无效合同、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的法律后果、竣工时间的认定、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的责任等十六个问题入手,结合自身的实务经历,对民法典草案合同编建设工程合同部分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仔细评析,主张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应保持裁判规则与行为规则的适当区分,不能将具有裁判规则性质的司法解释内容不加区分地上升为民法典中的具体规范,同时认为立法者和司法者应具有一定的体系化的思维和能力,若相关规则内容能够通过解释的方式得出,则不必专门立法。据此,曲笑飞律师指出民法典草案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部分的相关条款,有的应当予以删除,有的应予进一步完善,并且对相关的理由和完善建议进行了深刻地分析和论证。
在报告结束后的交流环节,相关听众踊跃提问,气氛热烈,曲律师耐心地予以一一解答。本次讲座持续约3小时,民商法教研室刘永光副教授、孙笑涵助理教授参与本次讲座。本次讲座也吸引了众多律师朋友参与。
最后,郑晓剑副教授对曲笑飞律师的精彩报告和现场听众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图/文 蔡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