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人: 上官仪 | 发布时间: 2019-09-07 | 阅读数:

201996日,来自温州市检察院、乐清市检察院、鹿城区检察院、苍南县检察院的五位司法实务专家莅临法学院,在法学院C220会议室,与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的成员以及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网络金融犯罪综合治理》的研究团队一起探讨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认定的疑难问题。

众所周知,温州市是经济活跃、金融改革的试点与风向标,民间融资相当普遍,非法集资犯罪日益严重。因此,对聆听来自温州地区一线办案检察官的经验分享和疑难困惑,与会代表都很期待。

 研讨会第一环节,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李兰英教授介绍了双方与会嘉宾代表和研讨会的背景,她指出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多位实务专家和理论学者,共同研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聆听温州地区检察院丰富的实战经验,意义重大。

 

研讨会第二环节,与会的司法实务专家介绍了温州地区关于金融犯罪的办案情况。温州市检察院公诉部主任高峰谈到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实务中对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案发过程、罪名认定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并结合温州地区的实际情况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乐清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孔强结合办案经验,提出了金融犯罪办理专业性强、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案、案件管辖、追赃、新型金融模式发展带来的挑战五大实务难题,同与会嘉宾共同探讨。温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谢周圆结合温州地区商业市场的特点,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的民刑问题发表了看法。鹿城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宋国锐就定罪标准、企业员工定责、被害人身份认定等问题发表了意见。苍南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项聪聪主要阐述了追赃挽损和被害人违法所得认定的问题。

 

第三环节由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志云教授主持,与会的师生代表与司法实务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互动。在第四环节中,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网络空间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国安教授做研讨总结。随后,李兰英教授代表经济犯罪研究中心向温州市检察院代表赠书,全体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刑法专业的十几位博士生、研究生也全程参加了交流。这次研讨会,主办方充分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与会师生听取了温州地区宝贵的实践经验,汲取了营养,解决了理论研究上的不少困惑。参会双方代表都有收获,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报道

/文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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