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儿女”实践队赴上杭县人民法院调研

发布人: 上官仪 | 发布时间: 2019-06-29 |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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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25日,厦门大学家有儿女实践队赴上杭县人民法院进行调研。此次调研的重点在于了解上杭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当天下午,在上杭法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张静的主持下,上杭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承于、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张春明、执行局负责人(原才溪法庭负责人)郑智钦热情地接待了实践队同学。队员们提出了许多有关家事审判改革的问题,张春明法官逐一回答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郑智钦法官还分析上杭法院在家事审判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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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是福建省龙岩市辖县,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同时是闽、粤、赣三省提线木偶的发源地。2016年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一直以来,上杭法院秉承优良革命传统,秉持“忠诚、公正、为民、廉洁”院训,弘扬古田会议精神,践行才溪乡调查精神精髓,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严格公正执法,保持年均结案率在95%以上,为辖区群众的幸福生活和辖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杭法院立足本地司法特点,基于闽西区域文化传统和维护家庭亲情关系的实际需要,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例如,积极实施人身保护令,设立心理咨询制度和家事调解员制度等等在访谈中,队员们了解到家事审判改革中的很多理论与实际操作之间的矛盾。例如,基层法院在实行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时候会面临很大的压力,一方面法院自身有结案率的考核指标要求,但另一方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性建议中又对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创新举措做了较多的程序上的要求,甚至会让基层法院觉得多此一举。再如,上杭法院才溪法庭虽然建立了多元联动机制,但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妇联或其他机构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态度。由此我们了解到,家事审判改革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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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同志还对厦大同学今后的调研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他们建议,调研课题要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这样才能研究得透彻深入。家事审判改革在实践中仍有许多不足,要用理论指导实践。他们真诚地祝愿我们在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将这一课题持续地做下去,取得更大的成绩

此次调研,我们得到了上杭法院法院领导和法官们的热心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践队队员与上杭法院法官们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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