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厦门大学敦聘梁爱诗女士兼职教授仪式及南强学术讲座在法学院举行。厦门大学副校长邱伟杰、法学院全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师生代表及来自其它学院的师生共两百余人参加活动。仪式及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宋方青主持。
宋方青院长首先介绍了梁爱诗女士的基本情况。梁爱诗女士是首届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多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1968年至今仍为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律师,1986年被中国司法部授权为委托公证人。她担任过国际法律妇女协会主席、社会福利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作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是确保《香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理念在香港成功落实的最早推动者之一。她亲身参与和见证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著有《飞鸿踏雪 - 香港基本法实践20年》一书。2002年因贡献突出,被香港特别行政区颁授“大紫荆勋章”最高荣誉奖励。
仪式上,邱伟杰副校长为梁爱诗女士颁授厦门大学兼职教授聘书及南强学术讲座纪念牌。
仪式结束后,梁爱诗教授为在座师生献上题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的南强学术讲座。
梁教授首先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的回溯阐述了“一国两制”的由来,并简要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诞生过程。接着,她通过列举《基本法》的具体法条及其宪法基础,分析了其中“一国”与“两制”的体现及其内在联系,指出“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只有将宪法与《基本法》有机结合,才能充份体现国家设立特区的初心,把香港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随后,梁教授结合具体判例,深入剖析了“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五十年不变”等概念。最后,梁教授通过对《基本法》实施二十年多年来的回顾,阐明新宪制下香港的特殊性,表明“一国两制”是跨时代的伟大构思,应以最大的勇气、信心和决心,团结一致,把“一国两制”落实得更成功。
在互动环节,现场同学就“一国”与“两制”的平衡,香港年轻一代的心态等方面对梁爱诗教授提出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梁教授一一予以详细解答。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厦门大学法学学科有着93年的办学历史,正着力建设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一流法学院,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扎实学识的一流法学人才。此次敦聘仪式及南强讲座正是在这些战略背景下的一项具体举措。
此次讲座也是厦门大学现代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法律服务大讲堂”第一讲。
图/ 胡方舟
文/ 上官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