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榜样 巾帼力量 ——记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蒋月教授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9-03-17 | 阅读数:

3月6日,全国妇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蒋月教授被授予2018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蒋月是我校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社会法研究所主任。她长期从事婚姻家庭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领域的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全国学术团体职务,兼任福建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顾问、厦门市妇女人才研究会会长等省市级学术团体职务。

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身边的巾帼榜样。

教学先锋 严谨求真

“我们都称蒋老师‘女神’,她讲课时魅力无限。”相处下来,学生为蒋月取了这样的外号。博士生陈霖告诉笔者:“我的导师蒋月总以一种美好的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无论做人还是做学术,都极其优雅。”

不似“主动灌输”的上课模式,在蒋月教授的课堂中,互动不可或缺。在课堂中,蒋月经常提出发散性问题,引导学生参与讨论,注重培养他们独立思考与自我发展。这其中,社会热点现象也成了课堂中的素材,蒋月常以女性视角解读,并选择班中男生提问“这位男士,你有什么看法?”就这样,男生提出不同看法,女生进行相应的反驳,一来一回,课堂的研讨氛围浓厚。

被问及论文指导,陈霖说:“蒋老师对论文的严格要求与她平时的随和态度截然不同。” 学生的论文未达标时,蒋月都会严谨地指出问题所在,“无论是初稿、二稿还是三稿,即使是用词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使用不当,都不放过”。

令硕士生高煜宸难忘的是,蒋月在给他的回信中真挚地写道“论文是学术生涯的总结,将会伴随你的一生,尽管无法达到完美,但也要力臻完善。”高煜宸曾与2017级同门协助蒋月完成一项家庭暴力案件的数据统计。蒋月不仅要求每个结果一一对应,且在统计完成之后,亲自一一核对,把五位同学的工作“再过一遍”。

带着勤奋、敬业、严谨的态度,蒋月在教学岗位中砥砺前行——她每学年都为本科生上课,承担着硕士生、博士生的多门课程教学任务,且都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她提倡、鼓励学生开展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近年来,担任数个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指导教师;如今,她指导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已超过200人、近20名博士毕业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行业重要骨干,其中有5人已晋升教授职称。

专注学术 服务社会

“我觉得老师就像一个预言家,始终走在社会的前沿。”近年来,蒋月发表了诸多关于配偶权、夫妻财产制、夫妻债务问题的论文和观点,为国家立法机关修订和制定法律有关条款提供了学术支持,在2014年,她就提议国家尽快调整计划生育政策。

蒋月说:“科研就像洪流,一直在前进,只要一放松警惕就会掉在后面。”因此,她始终关注和研究最新的国情现状,通过接地气的研究,让学术保持生命力。最近正在日本访学交流的她,亦把课题带去了,希望能通过对日本养老模式的针对性研究为我国找到相应的借鉴。

“蒋老师是名副其实的工作狂,我经常在半夜收到她的邮件。”陈霖说。工作到凌晨一两点,一天喝三五杯咖啡,是蒋月工作的常态。陈霖告诉笔者,如今,由于身体原因,蒋月适当减轻了工作份量,基本上每天坚持锻炼身体,“但是我觉得,蒋老师不是为了身体而锻炼,而是为了更好地做科研”。

数十年如一日,蒋月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些年来,她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8部、译部3部、主编教材6部……她还不遗余力地将自身科研成果与服务社会联系在一起,为厦门市、福建省乃至全国的有关立法完善,不懈地提供智力支持。例如,她受中国妇女研究会委托,主持完成了“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研究”项目,为全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和颁行提供了有深度的参考。

妇女工作 任重道远

《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只要事关妇女权益,蒋月都立足专业,积极参与,结合实际献计献策。“蒋老师大爱无疆,一直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充满关注。”高煜宸说。

在研究婚姻法的过程中,蒋月从性别平等视角梳理了我国最近一百年来的婚姻法和社会观念的变迁,出版了专著《20世纪婚姻家庭法:从传统到现代化》。研究不易,任重道远,蒋月搜集大量立法资料、史料和档案,深入挖掘背后的社会背景,找寻婚姻法的立法趋势,旨在为后面的立法提供借鉴,不断推进男女平等从形式转向实质。她潜心研究的成果果然没有白费,不仅入选了2014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还获得了多重奖项。

在蒋月身上,“妇女”相关的头衔与荣誉可不少。她先后两次被全国妇联等单位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在2017年当选为福建省十佳“职工最可信赖娘家人”。她还兼任福建省妇女联合会执委,担任厦门大学妇女委员会第一、二届委员会主任等职。

但这些不影响的是,她始终认真履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讯,创新服务妇女的形式和途径,赢得了普遍赞誉和多方肯定。

在校园中,她是第一届厦门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是校工会副主席兼女工委主任。她充分发挥教代会等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决策,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她开设“法律讲堂”“女教职工素质能力提升研修班”,提升教职工的素质和能力;她倡导举办跨学科活动“芙蓉湖畔对话”,邀请著名学者传播先进性别观念,推进性别平等……

在校园外,她担任福建省、厦门市的普法讲师团成员,在多地为领导干部和群众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各类公益的法律讲座50余场。

正如蒋月所言,在妇女权益保护这条路上,她将继续努力、奋斗不息。

  

(文/ 厦门大学宣传部 林济源 校报学生记者 胡小莉 严也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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