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继续进行学术活动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8-12-25 | 阅读数:

2018年12月21日中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暨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继续进行学术午餐会,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蔡从燕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崛起背景下的跨国司法对话:理论、实践与前景”的报告。

蔡从燕老师首先介绍了跨国司法对话的理论与实践,概括了跨国司法对话的含义与形式,阐述了跨国司法对话的背景,厘清了跨国司法对话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蔡从燕老师进一步分析了跨国司法对话对于中国崛起的重要性。在总结中国跨国司法对话在基础设施、规范层面、法官层面的既有努力之后,蔡从燕老师进一步提出了中国跨国司法对话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

厦门海事法院陈延忠博士也参与讨论,介绍了中国涉外诉讼的新现象、新趋势。陈廷忠博士分析了上海一中院审理的来宝公司案、新加坡高等法院审理的三宏贸易公司案等典型案例,并介绍了泉州中院和深圳中院在涉外诉讼审理、外国法的查明等方面的实践。

12月21日下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暨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主办的“厦门大学观韬国际法论坛”(XMU-Guantao International Law Forum,以下称“论坛”)继续进行学术活动。

应厦门大学国际法创新团队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杜涛教授做了题为“为什么我们需要一场冲突法革命”的精彩讲座。讲座由于飞教授主持,于湛旻助理教授评议。陈辉萍教授、蔡从燕教授、韩秀丽教授以及多位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讲座。

杜涛教授首先介绍了冲突法历史上经历的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胡伯“国际关系礼让说”、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柯里“最密切联系说”四次革命的背景及特征,并着重介绍目前欧洲和美国冲突法的再革命,指出欧美冲突法的最新发展趋势。其次,杜涛教授概括了欧美冲突法的发展共性为单一主义思维模式,即冲突法律关系中只能适用唯一的准据法。其通过多个典型案例,指出单一主义思维模式可能导致案件裁判结果不公平。最后,杜涛教授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准据法的选择应超越单一主义思维模式的局限,通过多元化方式解决,且应综合考虑所涉的全部法律,不应局限于本国法与外国法,国际法与国内法。杜涛教授进一步提出,可以基于法律共享基本原则如共商原则、共通原则和比例原则确定纠纷所适用的法律。

于湛旻老师对杜涛教授的发言进行了评议。于湛旻老师认为杜涛教授从冲突法所经历的几次革命出发,指出欧美冲突法发展存在单一主义局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个更综合更多元化法律冲突解决方法,内容丰富精彩。同时,于湛旻老师就如何保障确定性和构想如何落实问题同杜涛教授展开交流讨论。

韩秀丽教授、蔡从燕教授、于飞教授、陈辉萍教授及多位同学积极参与了讨论。

“论坛”旨在创设活跃、开放、多元的学术交流机制,强化国际法学科的长期发展潜力,促进青年教师、博士生的学术成长。

图/文 国际法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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