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25日,“新时代社会法的挑战与回应”研讨会在厦门天海花园酒店如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主办,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社会法研究所承办,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山西大学、福州大学、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等著名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社会法学者,来自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和仲裁员,来自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来自多家大型企业法务或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从业者共计六十余位嘉宾与会,围绕主题开展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在11月24日上午的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林嘉教授、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何丽新教授、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山海律师分别致辞。开幕式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蒋月主持。
(何丽新教授致辞)
(廖山海律师致辞)
(蒋月主持开幕式)
本次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其中,第一单元、第二单元是主旨报告;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为大会报告。
第一单元 主旨报告
第一单元有两位主旨报告人,分别是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林嘉教授和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该单元由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汤黎虹主持。
林嘉教授率先发表题为《我国社会法的发展:挑战与机遇》的演讲。首先,林教授阐述了我国社会法发展的成就与不足;其次,分析了我国当前社会法发展新形势下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政治新政;其三,剖析我国社会法在劳动法领域和社会保障法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最后,展望我国社会法的未来发展。她提议,一是加快社会法的立法并坚持良法善治;二是深化理论研究尤其是注重强化社会法基础理论的本土化探讨;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法的治理体系来保障社会权实现;四是重点解决社会法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回应现实需求。
随后,王全兴教授作主旨报告,题目是《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劳动法问题和应对思路》。王教授提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与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相关的核心事项是在人口红利消失背景下,尽快解决人力资源供给问题。目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大对人力资本的可持续投入,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机制,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为民生问题托底。在劳动法问题的应对上,王教授指出在立法完善之前,应进行司法探索之思路。
第二单元 主旨报告
第二单元有三位嘉宾的三个报告;由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金祥主持。
第一位报告人是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他报告题目是《老龄化、少子化、城市化与长期照护保险法制建构》。郑教授首先阐述了少子化和城市化趋势下我国老龄化与失能老人、高领老人的照护困局。
(图为郑尚元教授)
接着提出,保障老年人生存权是最基础的社会安全与正义,长期照护保险法制是在个人问题酿成社会问题时倒逼而形成的,个人风险社会化是基于社会连带或国民连带思想形成的。再次,借鉴德国和日本长期照护保险法制形成的经验,表示引进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是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的一剂良方。最后,郑教授展望了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形成路径及长期照护与社会保险衔接的制度。
第二位主旨发言人是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授蒋月,她以《改革开放四十年劳动法学研究回顾与展望(1978-2018)》为题发言。蒋教授介绍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劳动法学研究主要关注了劳动权、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与义务、劳动基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解除、职工民主管理、特殊群体劳动权益保护、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等二十二个方面问题。随后,重点从取得成就与存在不足两方面,评价劳动法领域既有研究动态。最后,蒋教授展望新时代我国劳动法学研究,提出了全面深入研究新时代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关系等五点建议。
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淑云教授是该单元压轴的发言人,她报告题目是《新时代中国基本医疗保险立法的机遇与发展》。孙教授首先指出,根据医保制度客观发展规律和中国国情,推动全民医保制度定型已成为新时代的重大课题。接着,孙教授肯定我国基本医保立法取得的成就,也对转型期医保制度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阐述了新时代基本医保立法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机遇。最后,她提出了推进新时代城乡基本医保立法发展的三点对策。
(图为孙淑云教授)
第三单元 大会报告
研讨会的第三单元是大会报告,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尚元主持。本单元有三位嘉宾发言,一位嘉宾评议。
首先,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炳安发言,他报告题目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成逻辑》。李老师创新地将报告事先录制完成,现场投放讲解录音,叫大家打开手机同时收听, 研讨会上出现了一道别样的场景。
其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焦娟博士报告,题目是《共享经济下用工规制的法律迷思》。焦老师阐述了行为共享类平台选择及用工特点、不同法系的用工类别及分类标准、对共享经济用工类别的法律分析和非典型劳动关系用工类型的建立及适度保护;提出了共享经济的四要素。
最后,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维忠律师以《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与争议》题发言。方律师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据,论述了我国现行社保征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我国社保征缴现状,进而说明社保新规做出的社保征管体制改革会产生的影响。方律师认为,亟待降低法定(名义)社保费率,需要针对中小微企业建立灵活的、多层次社会参与制度,立法、司法层面也应当统一。
(图为方维忠律师)
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熊金才博士担任本单元评议人,他以轻松诙谐的语言就上述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第四单元 大会报告
研讨会的第四单元有四位报告人、一位评议人,并设立了自由交流环节。福建农林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胡玉浪人担纲主持。
首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人民法庭(劳动法庭)副庭长张希华报告《劳动争议专业化审判实务》。张法官从专业化审判改革变迁、劳动案件专业化审判优势和劳动案件审判中的价值矛盾三个方面展开其思考。他从行政区划视角、法律人视角和当事人视角介绍了专业化审判改革中的人民法庭功能的演变,提出了“社会变迁,以人为本”的演变观念;归纳了劳动案件集中专业化审判的四个优势;以其实务经验说明了其在劳动案件审判过程中所感知到的三对价值矛盾。
(图为张希华法官)
接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新民法庭庭长洪佩兰报告《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与疑难问题》。洪法官首先介绍了同安区人民法院近两年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践,2011年同安区人民法院以创建无讼社区为契机,探索劳动争议的多元化解决,全方面拓展工作思路,多方面配合,逐渐形成了同安区人民法院特色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包括四项机制和四种实践。然后,洪法官与大家分享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几个疑难问题。
第三位报告人是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科科长黄璐敏,题目是《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情况与疑难问题》。黄科长介绍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四种主要途径和厦门市2015-2018年前三季度案件调处情况;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和案件结果为要素,分析了劳动案件的特点;探讨了若干疑难问题探析,包括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审查应如何把握、工伤责任主体与用工责任主体相分离的情形值得探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问题和企业整体搬迁引起劳动合同履行地变更问题。
(黄璐敏)
最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博士周湖勇作为收官发言,报告题目是《智能仲裁的应用范围、功能创新及其限度》。周老师设想人工智能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从智慧法院发展到智能仲裁,将人工智能运用到庭审语音识别系统、证据标准统一、智能化仲裁服务系统建设等多个方面,也看到了智能化是有限智能,和人类智能无法比拟。谈及智能仲裁的功能创新,周老师认为智能能够使仲裁回归便捷、高校的本质,实现类案同判、裁审衔接;目前智能产品在司法系统领域尚未成为自主决策系统,仍存在技术障碍。阐述了弱人工智、强人工智能和超强人工智能的适用及其限度。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黄健雄教授担任该单元评议人,他谦虚地表示,保障房制度是他的研究兴趣之一,也算与研讨会主题涉及的相关问题有关联,他不敢评议,仅提出自己的问题。
在自由交流环节,有多位嘉宾向主席台上的嘉宾报告人发言或求证,有关嘉宾作出了回应,也就疑问进行了解答。这种环节的思想交流碰撞,使得讨论氛围更热烈。
(嘉宾黎容秀提问)
闭幕式
研讨会顺利完成全部议程之后,进入闭幕式。蒋月教授对全体与会嘉宾积极参与及精彩报告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赞赏。她表示,此次研讨会经过近半年的筹备,考虑到经费预算,仅在一定范围内征集论文而未广散“英雄贴”,共征到论文22篇约28万字。大家利用这周末休息时间齐聚一堂,商讨具有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的“新时代社会法的挑战与回应”,全心全意工作,却是分文不取,收获的是思想碰撞、专业分享、精神愉悦,也对该领域从业者的责任和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蒋老师感谢林旸燕、朱怡颖、林丽丽、方曦、陈璐、何维、张瑞叶、许金金等十位法学院2017、2018级硕士研究生协助承担会务工作。在全场热烈掌声中,研讨会圆满落下帷幕。
文/ 陈璐 许金金
图/ 毛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