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勤教授带领本科生大创团队赴漳州中院、长泰法院调研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8-09-19 | 阅读数:

2018年9月13日,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副院长朱晓勤教授带领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补天之石”调研队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泰县基层人民法院,就“生态修复资金的使用与监管”问题开展调研。调研队获得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志福和长泰县人民法院院长姚毅奇等领导、法官的热情接待和大力支持,取得了丰硕成果,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

2014年,漳州市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至今积累了大量制度设计、实际运行的经验。2015年,长泰县设立了漳州市首个县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三年来已利用资金完成“莫兰蒂”台风灾后修复等多个生态修复项目,效果良好。因此,调研队选择以漳州中院和长泰法院这两所地、县级典型法院作为调研对象。

9月13日上午,调研队一行人来到漳州中院,陈志福副院长主持召开座谈会,生态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刘小玲、副庭长俞志凌、法官助理郑勇金参加座谈。

 

陈志福副院长首先向调研队介绍了漳州中院近年来在生态司法方面进行的实践创新,即五个“率先”:率先实行专业化生态审判机制、率先拓展立体化修复性司法模式、率先设立生态损害修复资金、率先探索环境公益诉讼、率先打造多元化生态共治平台。漳州中院的这些新实践、新想法令调研队员感到耳目一新。随后,漳州中院领导、法官们向调研队员重点讲解了漳州市生态修复资金的运行机制,就资金来源、资金规模、资金使用形式、资金管理的部门分工、资金使用的验收机制等方面作详细介绍,让调研队员受益匪浅。

最后,漳州中院的领导、法官们和我院师生对生态修复资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资金来源较为单一,刑事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款的标准、程序尚未明确,资金使用率偏低等问题。

讨论中,双方都表达了希望加强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部门的沟通互动,推动地方立法的想法。

座谈会后,我院师生欣赏了漳州中院生态法官们自制的音乐录影带,充分感受到了漳州生态法官的才华和热情。

下午,朱晓勤教授和调研队员来到了长泰县人民法院。专题座谈会由长泰县人民法院院长,同时也是我院兼职硕导的姚毅奇高级法官主持,副院长王恺丰等领导、法官参加。

座谈会开始前,我院师生受邀欣赏了长泰法院自制的微电影、微纪录片《守护春色的卫士》和《留住美丽乡愁》。影片将生态教育、法制教育、当地民俗文化相融合,形式新颖。得知这两部影片正是利用生态修复资金制作完成的,调研队员们印象深刻。

座谈会开始后,姚毅奇院长首先就长泰县生态修复资金的运行机制作了详细介绍,向实践队员讲解漳州市生态修复资金“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管理模式,并特别介绍了几个典型案例,如杨某污染环境罪案、江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随后,长泰法院的领导与法官们和我院师生一同探讨长泰县生态修复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座谈会一直持续到夕阳西斜。

 

返回厦门后,“补天之石”调研队对本次调研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感觉收获满满。队员们均表示,十分钦佩漳州市中院、长泰县法院的领导、法官们敢于作为、锐意创新的担当与进取精神;对我省、漳州市生态司法工作取得的成果感到振奋;感谢漳州中院、长泰法院领导、法官们对调研活动极其专业的配合和支持。队员们将以法官为学习榜样,在调研报告撰写过程中、在未来的学习、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图/文 刘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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