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与思明区法院合作建设法学专业教学实习基地

发布人: 黄宝秋 | 发布时间: 2002-06-14 | 阅读数:
本着为共同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法制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对法学类高等专门人才实践能力的要求,法律系和思明区法院经认真协商后,于6月8日上午在思明区法院就合作建设法学专业教学实习基地一事举行协议签字及授牌仪式。整个共建仪式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候利标老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系系主任柳经纬老师和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同志先后致辞,并各自代表双方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根据该协议,法律系今后将依照专业教学实习计划的需要,每年定期向思明区法院选派一定数量的实习生,思明区法院则将长期提供稳定的教学实习场所和岗位,并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实习生开展好毕业实习工作。签字仪式后,举行了简短的授牌仪式,由柳经纬老师将一面刻有“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教学实习基地”字样的铜匾授予了思明区法院。此次共建仪式的进行,为双方今后进一步增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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