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福建省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人: 黄宝秋 | 发布时间: 2003-03-14 | 阅读数:
日前,在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共青团福建省委四家单位共同举办的全省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法律系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被光荣地评选为全省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今年正值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0周年和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10周年,所以该项评选具有着特殊的意义。 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是经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和校团委批准,并于2000年12月16日正式成立的年轻的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组织,是福建省第一个由在校大学生发起成立组建的援助社团,也是福建省首家民间性质的法律援助团体。她隶属于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在业务上接受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是为社会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实务性、公益性的大学生社团。中心以“关注社会、积极参与,让更多的人坚定对法律公正的信念”为宗旨,依托法学院强大的师资力量,有20多位在各个领域有深入研究的学者、教授担任我们的顾问,又汇集了100多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精英,具备了良好的团队优势。中心的任务是厉行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正,增强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提高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普及,促进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为贯彻“依法治国”的政策,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热线电话、接收信件、接受直接来访等形式共收到了四百多个案件,此外中心还积极组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模拟审判等活动,在校内外取得了良好的反响。福建省电视台、《福建日报》以及厦门有线台、《厦门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都曾对中心的活动予以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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