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律系致全体毕业生
流火的季节,你们,亲爱的同学们,将背负行囊离开母校,开始人生新的旅程。凌霄五老见证,四年里你们没有虚度光阴,我们共同完成法律知识和理念的传承,我们大家都是法律人!一份洒脱,一份自信,一份执著,一份真诚,一份理性,一份热情,是我们法律人的品格,我们法律人的胸襟!不管前面有多大风浪,无论未来有多少艰辛,亲爱的同学们,谨记至爱你们的人默默的期盼,谨记我们是法律人,还有我们的品格和胸襟!
火红的凤凰花啊,为你们送行,一幅幅珍贵的画面在我们的心中定格、留存。让我们铭记校训,引吭高歌,扬起帆,为了远大前程!
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