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4-04-02 | 阅读数:
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同样“星星之火、也可以烧毁一个人、一个家、一个单位”。我们每年都可以看到许多火灾惨剧,但人们还是会有麻痹大意之时。因此,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排除安全隐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法学院分别召开了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全院教职工大会,观看某学院实验室“3.11”火灾实况录相,对防火安全进行了“全民”教育,并对防火安全作了布置。 在会上,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同志作了防火安全动员,并针对我院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作出整改要求。侯利标书记指出,我院相对理工科院系来说,虽然没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隐患,但同样存在着用电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学生宿舍用电安全问题。虽然我院一直强调学生不得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器、电炉等),但还是有个别同学违反规定,特别是研究生违规较多。因此,我们再次强调,学生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大功率电器(烧水器、电炉等),今后如发现有违规者,将按学校的“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上一条:郭俊秀同志任中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党委副书记

下一条:郭俊秀同志任中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