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邵建东教授受聘为“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12月17日,我校校长朱崇实教授向邵建东教授颁发了厦门大学聘书。
当日晚上,法学院B137教室座无虚席,大家都在期待邵建东教授作题为《对竞争法基本范畴的认识》的学术讲座。
邵建东教授是我国竞争法研究的专家,对竞争法有着高屋建瓴的看法。他一开讲即批评了立法万能主义的倾向,认为竞争执法、司法更为重要。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四对基本范畴,以纠正实践与学界对竞争法的认识:首先,自由与秩序。他主张在我国行政垄断严重、竞争秩序混乱的条件下,应强调的是竞争自由,并在此基础上不放松秩序的调整。第二,过程与结构。他认为学者们研究竞争法限于静态的结构分析,虽然主流观点要求放在动态过程的探讨,但这种重视市场的自我调整的观点容易导致法律虚无主义,因此主张应把握两种分析的态度。第三,目的与手段。邵教授举了设置红绿灯和通行权等浅显例子,深入分析了竞争应是目的而非手段,除非存在特别的法益超过自由竞争价值的情况。最后,行为与责任,他主张竞争法的责任设置不能限制经营者的自由,而应设立经营者个人的可预见、可控制行为的责任,并通过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利润收缴制度的研究,提出其对竞争法责任独立性的看法。
我校已于今年成立了“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并通过进一步开展与外校经济法学界同仁的学术交流,逐步提升我校经济法学科在全国的学术地位。我们期待着更多的经济法学者莅临我校进行精彩的学术讲座,为我校经济法研究带来新的视角和观念。
(图:李刚 文:袁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