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8日下午,在法学院聂鑫老师的带领下,法学院第二批集美法院审判助理在集美法院同集美法院的领导及法官举行了一次总结会。会上,集美法院的领导及法官高度评价了助理平日在法院的工作;同时各位助理也在会上发言,从自身角度对审判助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聂鑫老师代表法学院向集美法院为助理提供一个学习的机会表示感谢,并表示双方要继续开展审判助理工作。至此,法学院第二批集美法院审判助理工作顺利结束。
本次审判助理小组由我院03级硕士研究生谢峰、宋跃锋、吴永安、危国文、林平、陈毅铭、张高峰、庄慧娟、詹志强、缑兵伟、谭文元十一位同学组成。于2004年9月开始进入集美法院进行工作,具体部门分配为:院部民商组2人,刑事组3人,执行局1人,杏林法庭3人,灌口法庭2人。在过去的近1年的工作中,各助理主要从事立案、参与案件的庭审、参与合议庭的讨论、制作法律文书、执行等法院审判实务,其中参与案件近五百件,制作法律文书三百余份。
审判助理制度是集美法院借司法改革为契机,为了使法官从繁重的诉讼活动中解放出来而转司审判权,解决法官人数不足的现状,从法学高等院校聘请学生担任助理,帮助法官处理相关审判事务的大胆制度创新。我院2003年与集美法院签定协议,每年都由我院从研究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集美法院担任为期1年的审判助理,目前已经有两批助理顺利完成了工作。审判助理工作旨在法院和学校发挥各自在实践和理论发面的优势,可以说是一种资源互补,各取所需,互相学习的有益活动,但是由于此项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许多具体的工作及相应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谢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