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老师、同学、来宾们:
大家好!
非常感谢法学院让我作为校友代表讲几句话。
我是八六届厦门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生,前两年我又在这里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对于同学们来说,我多的就是一些生活经验;对于你们的老师来说,我多的就是一些司法实务上的经验。所以,我还是从我自身的特长和同学们交流交流,也就是从我将近二十年的工作经历从中获得的体会和大家交流,希望对你们今后的工作,今后的人生道路能有所启发。
首先,非常重要的是丰富你们的人生阅历。每个人的人生阅历对他自己来说都是一笔人生财富。同学们走出校园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择业,我给大家的建议是:不要把第一次的择业看作是一种事业,而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人生的经历。所以,千万不要眼高手低,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让自己有机会在工作能力上得到锻炼就可以了。
第二,到工作岗位上后,要注重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如果你的第一件事情做坏了,你要纠正它就非常困难;如果你的第一件事情做好了,不管是第一次做笔录,第一次办案件,还是第一次写材料,你都要把它做好以此证明你的能力。不管是做普通工作,还是现在从事领导工作,如果要让周围的人认可你,让领导赏识你,第一件事情必须把它做好。
第三,在工作中,一定要以专业水准来对待。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发现很多人习惯于用口头的语言来对待专业的问题。如果以专业的水准来要求自己的话,长期下去,就可以体现出你作为一个法学院的毕业生应有的素质,也更容易让大家来认可。
第四,在工作中,与学校不同的是,做每一件事情不得不讲究方法。对司法实践来说,特别强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学校中,强调的是你的专业水平,你的学术能力,在办案中,就要特别的注意社会效果。这就要注意工作方法,不能太过简单;同时,在和同事相处也不能太过学生气。在工作中,所谓的工作方法就是表现出一种豁达、自信、谦逊和大方的态度,而且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要坦诚。
第五,在校四年获得的知识是有限的,毕业后是人生的一个新的开始。我是1986年毕业的,在工作中经常发现所学的知识是不够用的。司法实践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大家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知识。所以,大家应该针对自己的特长选择某一个方向使自己成为某一个方面的专家。所以,当遇到此类问题时,你的领导和同事就自然会想到你,这样你的优势就很容易发挥出来。
最后,在每一阶段都要对自己有所要求。比如,一年要写几本书,一年要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几篇某方面的论文。走上社会后,领导和同事可能会给你一些建议,但是他们不会对你有所要求,家长可能会对你有所要求,但是可能不会是专业。所以,自己对自己要有所要求,长期下去,你一定会有收获的。
这就是我从事司法实践将近二十年的工作体会,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再次感谢法学院能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同时也希望同学毕业后能健康、快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