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条法司致函---高度评价我院陈安教授及其科研团队为我国涉外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10-27 | 阅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法司于2005年9月27日来函,高度评价我院陈安教授及其所带领的国际经济法学科团队为我国涉外法制建设所作出的重大贡献。    商务部条法司在来函中写到:“陈安教授是新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奠基人之一,并在国内最早进行有关国际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开创性研究,著作等身,立言煌煌,为我国国际法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学术研究中始终将维护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把正义和法治作为不懈诉求,代表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法学界在国际上发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强有力呼声。近年来,在教学科研任务繁重、领衔众多学术团体的同时,仍紧密跟踪国际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国内实务部门反映并提出了有价值的应对之策。”    “另一方面,陈安教授一直呕心沥血,辛勤耕耘,以培育英才为己任,以教诲学生为乐事。春风化雨,暑去寒来,一批又一批的国际法人才在鹭城涌现、成长,成为中国国际法学界的新一代中坚。在陈安教授的启发和指引下,厦门大学一批年轻学者投身国际投资法的研究,组成了充满活力而富有钻研精神的学术团队,使国际投资法的研究欣欣向荣。市场经济的大潮对法律人充满诱惑,而陈安教授及其团队始终坚守着对学术的执着追求,在国际投资法这一片园地里辛勤劳动、精耕细作。厦大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在这一领域内已拥有雄厚的研究力量和突出的研究成果。”    “改革开放之初,陈安教授和厦大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的学术梯队成员就曾多次接受原外经贸部条法司的专题委托或专题咨询,提供有关“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体制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专题委托或专题咨询。为我国对外商签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加入《华盛顿公约》、接受ISCID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目前,我国已与1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对吸引外商来华投资、贯彻我国“走出去”战略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这背后,陈安教授和厦大学术梯队的学术铺垫和政策建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陈安教授阅悉该函件后,十分谦虚,并恳切希望“同志们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懈不渝,刻苦钻研,立足本职,尽心尽力,以知识报国。要立志为国分忧和集体攻关长期实践,我们今后要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以不辜负国家对我们的热切期待和重大鞭策。”(吴智庆 报道)        

上一条:“厦门大学国际法辩论与交流协会”隆重成立

下一条:“厦门大学国际法辩论与交流协会”隆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