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厦门日报总编室的邀请,2006年4月22日(星期六)下午3:00~6:00,我院黄健雄老师在厦门报业大厦19楼多功能报告厅做了一场关于“新闻侵权纠纷热点法律问题及其防范”的专题报告会。与会人员包括厦门日报报业集团的“四报一刊”(即厦门日报、厦门商报、海峡生活报、厦门晚报和双语周刊)的200多位采编人员和记者。会议由厦门日报副总编、高级记者颜智强主持并做总结。颜总编及与会人员认为,该专题报告针对性强,案例素材丰富和典型,对新闻工作者预防和处理新闻侵权纠纷具有指导意义。赞同黄健雄老师提出的新闻工作者不仅要有“新闻眼”,还要有“法律眼”的观点,新闻的真实并不等同于法律真实。与会人员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听到此类讲座,加强与法律界和法学界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