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雄老师获市“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分子”称号

发布人: 曾坤瑜 | 发布时间: 2006-10-30 | 阅读数:
在厦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上,我院黄健雄老师经组织推荐、社会公示代表厦门大学被评为2001—2005年厦门市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分子。黄健雄老师在过去的5年间,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作出比较突出的成绩。自2001年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以来,黄健雄老师应邀先后为国土资源部厦门培训中心、福建省电力公司及厦门电业局、厦门日报报业集团、厦门卷烟厂和鑫叶集团等有关机构进行专门法的讲座,并多次接受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栏目的采访解答问题,接受约稿为《厦门日报》《海峡导报》《海峡都市报》《法制日报》和《法律与生活》杂志宣传法律专业知识,解答问题,做到学用结合,专业法宣传富有特色,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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