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交流,以法关爱残疾人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7-12-03 | 阅读数:
——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走进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1月30日上午,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举办“纪念12•3‘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携手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走进厦门市思明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开展了以残疾人朋友为主要对象的义务咨询和宣传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给他们带去了冬日里最温暖的法律阳光。 在活动现场,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和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的志愿者们热情高涨,向残疾人朋友和关注残疾人事业的热心人介绍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介绍了残疾人所特有的权利、利益以及优惠政策,并向他们分发了精心准备的“以心交流,以法关爱残疾人”法律服务手册。活动期间,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纷纷提出他们生活中的涉法问题,福建凌一律所的两位资深律师对此都予以耐心细致的解答,法援的同学们也认真配合并做了细致的记录。志愿者们还特别提醒残疾人朋友:十七大报告有明文指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要“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鼓励他们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据悉,此次活动恰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同时也处在全国各地掀起“学习十七大精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高潮的大背景之下,因此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把它做为一年一度的“12•4系列活动”之一就有着特殊的意义,正因如此,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等媒体的关注。 (厦大法援 姚景鹏 雷群/文 雷群/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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