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提高政府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厦门市法制局决定聘请立法顾问。市法制局从各行业的专家学者中拟定立法顾问人选并聘为厦门市法制局立法顾问,立法顾问的聘期为3年。我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徐崇利教授、丁丽瑛教授、朱炎生教授和黄健雄副教授受聘担任立法顾问。厦门市法制局于2008年1月3日下午4:00在市政府行政中心东楼会议室举行聘任仪式。在聘任仪式后的工作座谈会上,大家建言献策,我院副院长宋方青教授就“立法顾问办法”、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等问题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法学院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