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我院蒋月教授等与到访的原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主任秘书梁成国先生、原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专门委员、台湾师范大学博士班研究生陈金福讲师就双方共同关心的职业培训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蒋月教授根据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结合现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台湾学者介绍了大陆劳动人力资源培训法制的最新发展,就当前用人单位劳动人力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了自己的看法。在座谈会上,台湾学者介绍了台湾地区职业培训法律发展过程、《职业训练法》等劳动力培训法律规定、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的机构建置、主要职责以及在推动企业开展劳工培训方面的经验等。双方结合两岸的劳动立法体制、司法实务和职业培训实践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还特别就残疾人就业培训、鼓励和促进用人单位开展人力资源培训的配套措施、两岸劳动力资源培训市场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两位台湾客人此行专程来我院,是就大陆劳动力资源培训法制议题作调研的。我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生鲍红香、胡立峰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并在会上就相关问题与台湾学者进行了交流。
(民商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