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受助,奋发、向上——2008年度法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已经发放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8-06-06 | 阅读数:
那边,他们用自己的经历和善举激励着莘莘学子,付出却不图回报;这边,他们将感恩化为动力勤奋学习,决心把爱继续传递。 “大道之行”奖学金、“陈茂铨、王琇琳伉俪助学金”、“庄材涂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郭清秀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在2008年继续鼓舞着法学院的每一位同学。 6月5日下午三点,法学院2008年度各项奖、助学金的发放仪式在学院B320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发放仪式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老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法学院团委副书记聂鑫老师、辅导员高斌、吴荻、苏泓尹老师,以及获得各项奖、助学金的本科生、研究生同学。 本次奖、助学金的评选是在同学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老师讨论后初步确定公示名单,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才最终确定。 仪式的第一项议程是颁发2008年“大道之行”奖学金。今年有5名本科生同学和3名研究生同学获奖,每名获奖同学将得到1000元的奖学金。 在颁奖之前,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大道之行”奖学金的设立经过和基本情况。该项奖学金始创于2001年,是由一贯秉承“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思想的福建厦门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在我院设立的一项奖励基金,该所的主任郭小东校友在设立该项奖学金时也表示:希望奖学金的设立促进同学在校时打好专业基础,为将来成就一番事业做好准备。所以侯老师在颁奖前说道:希望获奖、没获奖的同学都能继续努力,使学院形成人人向上的良好学风。 随后,侯利标书记和何丽新副书记分别为获奖同学颁发了奖状和奖学金。 仪式的第二项议程是发放2008年度“陈茂铨、王琇琳伉俪助学金”、“庄材涂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和“郭清秀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今年获得“陈茂铨、王琇琳伉俪助学金”的本科生有6名,其中5名来自我院,1名来自公共事务学院,每名受助同学将得到2000元的助学金。获得“庄材涂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和“郭清秀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的同学共23名,每名受助同学将的到2000元的助学金。 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老师向与会同学介绍了三个助学金的来历以及三位捐赠者的情况。“陈茂铨、王琇琳伉俪助学金”始于1998年,由热心教育事业的台湾校友陈茂铨先生捐赠25,000美元在法学院设立,目前,该奖金由厦大美洲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管理,用于资助我院家境困难的本科生学习,包括学费或部分生活费。“庄材涂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是有心系祖国又热心公益的菲律宾华人庄炳生先生于2004年以其父亲的名字在我院设立的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勤奋好学却家境贫寒的同学,在他的感召下,庄先生的挚友郭清秀先生也于同年在我院设立了“郭清秀贫寒优秀学生助学金”,五年来,这两个助学金已经先后资助了一百多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个助学金及资助者背后的故事深深感动着在座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侯书记最后语重心长地向受助同学提出了三点希望: 1、希望每个同学能够学习三位资助者,学习他们生活简朴还兴资助学或者事业有成也不忘回馈社会的精神,同时也学习他们的善举,等将来自己有能力了,也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2、希望同学们珍惜学习机会,积极创造条件克服目前暂时的困难; 3、希望受助同学记住,家境贫寒不是我们的错,同学目前的困难不应成为压力,而应成为同学积极投身学习、工作的动力,每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要摆好心态勇于面对。 侯老师也表示,学校、学院也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同学的暂时困难。 最后,获奖学生代表和受助学生代表分别发了言。她们衷心地表示,感谢奖学金、助学金的设立者,在现阶段努力完成学业的同时也将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将来踏出社会后,也会向各位设立者一样心系学院、心系社会,用所学实现公平、正义,用自己的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把爱心继续传递。 附,获得2008年“大道之行”奖学金的同学是: 陈芳、黄小燕、颜艳红、卢小青、邱娜敏、洪秀娟、陈悦、卢绍锋 (文/苏泓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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