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2日上午,火热的天气带来火热的场面。著名刑法学家,武汉大学资深(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被尊称为“北高南马”的刑法学界泰斗之一马克昌教授应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的邀请,在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模拟法庭进行了一场题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问题》的精彩讲座。来自福建省晋江法院、长乐市法院、晋安区检察院、厦门市区的检察官和法官,以及我院的部分师生三百余人聆听了这场学术讲座。
马克昌教授虽然年逾八十,但是,精神矍铄,耳聪目明,思维敏捷,他为讲座专门准备了“PPT”,运用现代多媒体的手段演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形成、定位、内容及其运用等问题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和深刻的分析。
马克昌教授认为,我国现阶段提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基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第二,.对“严打”刑事政策的反思;第三,与国外“两极化”刑事政策相协调。他指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形成经历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这样几个阶段。宽严相济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继承和发展。马先生指出,宽严相济不仅仅是刑事司法政策,而是一个基本刑事政策,既是刑事司法政策,也是刑事立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就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立法方面,贯彻非罪化、修改刑法第63条第2款、修订死刑立法、修订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立法。在司法方面,应注意在刑事诉讼各阶段适用、引进暂缓起诉制度、多判一些缓刑、引进恢复性司法积极开展刑事和解,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刑事执行上,要恰当适用假释减刑、大力推广社区矫正、严加管理严重刑事罪犯。
以上观点均代表了刑事法理论前沿的理念,马先生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丰富的参与立法、司法的经验为现场的听众奉献了一场内容丰富,充满智慧和风趣的讲座。他声音洪亮,语言风趣,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在学习到刑法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感受到了马先生学问至深,品德高尚的人格魅力。
讲座由法学院李兰英教授组织筹备,陈晓明副院长主持,晋江法院、长乐法院给予了大力资助。据悉,22号下午,还将邀请赵秉志教授进行专题讲座,这表明我院刑事法学科的发展越来越多地受到刑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热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 陆而启/文,胡方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