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英国英中协会(Great Britain China Centre, GBCC)、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英国司法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举办的第三届中英司法研讨会于7月17日在福州福建会堂举行。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我院曾华群教授、齐树洁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
在开幕式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新岚院长、英国伦敦大学东亚法律中心主任Michael Palmer教授先后致辞。马院长在致辞中,特别提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有关ADR的地方性法规——《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与此相联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试点单位。
参加会议的代表共30人,大多为曾在英国学习过的中国法官。自199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通过严格考试,从全国法官中选拔6人,经培训后赴英学习1年。至今已有60名中国法官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英国法学硕士学位,其中有我院的本科毕业生、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曹发贵法官。
我院近年来在ADR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引起了与会英方人士的关注。Michael Palmer教授曾多次访问厦门大学,他表示希望今后继续与我院合作进行有关ADR的学术研究和交流。
(齐树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