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专业师生开展“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8-10-09 | 阅读数:
受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委托,由我院蒋月教授主持的课题“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研究,于八月至九月期间集中开展调研活动,并召开了社区、妇女、机关公职人员和未成年人为对象多场座谈会。座谈会由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集,得到了厦门市及其各区(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民政局、法制局、妇联、法律援助中心、有关社区、中学等单位的配合和支持。 8月28日下午,在厦门市人大会议室,厦门市妇联主席翁金珠与蒋月教授共同主持召开了“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机关公职人员专场座谈会。市人大内司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机构或部门负责人或代表出席了座谈会。与会者围绕地方立法干预家庭暴力的整体思路、家庭暴力的界定、各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分工、救助受害人的措施、对加害人的矫正和处罚手段等议题展开充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厦门市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应当在依据上位法原则性规范和总结地方反家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措施。与会人员指出地方立法反家庭暴力应注意立法权限,注重可适用性、可操作性;应明确界定家庭暴力及家庭成员的范围,具体规定对施暴者采取的教育方式和处罚措施;赋予公安机关、妇联、司法所、社区、村委、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部门处理家庭暴力的具体职权,明确分工,防止部门间相互推诿;政府保障反家暴工作的经费,建议设立专门机构统一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9月11日下午,在厦门市第三中学,我院蒋月教授和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孟丽新同志共同主持召开了“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未成年人专场座谈会。在蒋月教授的引导下,学生们踊跃发言,围绕学校、社会组织、政府机构如何对受暴未成年人提供帮助、未成年人应该怎样对待父母间的暴力冲突、对立法有何建议和期望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学生们从未成年人视角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他们认为,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会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对施暴的父母进行教育、劝说和心理疏导,让父母改变不良的习性,使家庭更美满,社会更和谐,不希望对父母实施罚款、拘役等严厉处罚。学生们还提议学校采取游戏、小品、相声、开家长会等活泼多样的形式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活动。他们还认为,立法在制定措施时要绝对的保护隐私,一定不能公开处理家庭暴力事件,避免未成年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有些学生提出,我国 “重男轻女”、“大棒下出孝子” 的传统观念是家庭暴力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多加宣传教育,改变这些不良的思想。有学生介绍了自己劝导父母的办法,还有的讲述她们拨打110,帮助被打妇女的经历。厦门市第三中学教导主任、初中部男女学生和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专家20余人出席了座谈会。 课题组还分别于8月26日、27日召开了“厦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调研的社区专场座谈会和妇女专场座谈会,60余位基层普通妇女、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农村基层妇女工作者参加了座谈会,提出对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我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潘峰、雷春红、刘兴昊同学参与该课题研究。 (民商法研究所 雷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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