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实务讲座之(五)——船舶买卖、建造、修理中的法律问题

发布人: 苏泓尹 | 发布时间: 2008-11-17 | 阅读数:
海商法讲座精彩不断!2008年11月14日19点,由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和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联合主办的海商法实务系列讲座的第五场在B-137举行,上海华利律师事务所主任黄顺刚律师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关于船舶买卖与船舶建造、改建的法律与实务”的精彩讲座。此次讲座由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党委副书记何丽新老师主持。 黄顺刚律师以“旧闻与新闻”开场,介绍了我国造船业的过去与现状,指出我国的造船市场的繁荣与面临的严峻问题,指出签订造船合同应当避免急于求成,认真防范潜伏的危险。接着,黄律师介绍了新造船买卖、二手船买卖对船舶买卖与航运市场关系的反映。 黄顺刚律师从三个阶段详细地介绍了二手船买卖的相关实务问题。一是购前准备阶段,黄律师从经纪人的选择、买卖双方身份的识别问题、船舶的检查等方面分析了二手船买卖的前期准备事项,并结合自身经验从现状交船、干坞条款和潜水探底等内容分析了船舶买卖方式的诸多细节,指出买卖双方在二手船舶买卖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二是合同谈判阶段,黄律师告诫现场同学法律人应当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说Yes,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不可草率行事,并且告诫大家在面对具体法律问题时应当要有法律感觉,而不囿于书本的理论知识。三是交接船舶阶段,黄律师以相亲为例形象描述了在买卖船舶过程中检查船舶的重要性。之后,黄律师从船价、检验、法律文件、船名变更等条款介绍了二手船买卖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黄律师将国际间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标准文本的诸多条款加以归纳,从船舶的描述、约定船舶的变更、试航及测试、船舶物权和风险转移、价格及付款方式、损害赔偿等内容介绍了船舶建造合同的主要条款。黄律师从权属的确定性,物权和风险责任的转移时间分析了船舶建造合同与船舶改建合同的区别,指出我国造船市场中船舶改建面临的重大问题。最后,黄律师还就造船合同常见的争议问题勉励同学们对相关法律问题做深入研究,为我国造船工业做出应有贡献。 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半小时,黄顺刚律师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严密的逻辑思考,诙谐幽默的语言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天窗,使广大师生得以详细学习船舶买卖、建造及改建的相关实务知识。 据悉,海商法实务系列讲座的第六场——海上事故处理,将于2008年11月21日举行,敬请关注! 【陈永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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